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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通报4起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秦舷 2021-12-23 17: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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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严格遵守省委、邵阳市委“约法三章”,日前,邵阳市纪委监委对4起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科长孙海涛工作日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晚上,孙海涛工作日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沪昆高速邵阳南收费站匝道口被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邵阳支队隆回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孙海涛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隆回县路桥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匡国华工作日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晚上,匡国华工作日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隆回县北山路口段被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2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匡国华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邵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向道泉工作日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晚上,向道泉工作日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邵阳县莲子塘路段被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向道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邵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人事部工作人员夏灿工作日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2日(星期五)晚上,夏灿工作日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邵阳市区邵水西路佘湖桥地段被市交警支队大祥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夏灿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来源:三湘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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