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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利益驱使下直播乱象频现 执法资源有限致监管难

来源:正义网 编辑:段宇翔 2018-04-09 09: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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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微博截图。

  正义网北京4月8日电(见习记者 刘帆)直播又出事了。近日,多家媒体曝光,一些短视频平台推送未成年人早孕争当“网红”的视频。在这些短视频平台上,未成年人怀孕、未婚生子不但可以毫无顾忌的公开“晒幸福”,还能收获成千上万粉丝点赞,平台还通过算法不断向感兴趣用户推荐类似视频。

  只要一部智能手机和一个注册账号,人人都能对着镜头当“主播”。近两年来,网络直播在丰富生活的同时乱象频现,诸如直播抽烟,吃蟑螂;宣扬拜金、低俗、毒品等不良甚至是违法的淫秽色情表演行为络绎不绝。新兴行业的火热,面临着大量的风险与法律问题。

  乱象背后是金钱的诱惑和监督的缺失

  乱象的背后是利益的裹挟,主播的收入一方面是基本收入,一般情况下平台给予较低的底薪,另一方面主要靠网友刷礼物,按比例与平台分成。价格较便宜的“赞”0.1元,高端的礼物如“火箭”500元。为了吸引更多的粉丝获得更高的收益,主播们不惜铤而走险。而肯为主播“买单”的人也大有人在,其中还包括未成年人。

  2016年,广西籍小伙蓝某杰私自截留公司10万余元货款,用于打赏女主播;2017年1月,上海的孙女士发现,自己13岁的女儿两个月内将25万元全部打赏给了一个男性网络主播;同年10月,浙江的一对父母发现,14岁的孩子在暑假期间将16万元打赏给了女主播……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表示,由于互联网经济带有“眼球经济”的特点,所以网络直播的内容越刺激、越吸引观众注意力,就越能获得更多的收入。“网络主播的进入门槛很低,但从业者众多,主播要想拥有较大名气、获取广泛关注进而盈利,则可能需要炒作,在这一过程中,就难免导致直播的内容走向庸俗甚至恶俗乃至违法。”

  “网络直播符合草根观看的习惯,很多人的表演欲能得到充分的满足,有很多潜在的粉丝,因此直播在某种程度上就能带来吸引力,是一个经济回报率非常高的新兴行业。”重庆市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传播法教授程德安表示。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网络直播用户达4.22亿,超过网民总数的一半,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达到数百家,市场营收超过300亿元。在程德安看来,在大家逐利的过程中,市场扩张特别快。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他律还是自律,都没跟上步伐,这也是网络直播乱象产生的原因之一。

  “由于违法成本低于违法收益,所以个别直播平台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放弃了慎独自律,放弃了企业的商业道德和法律道德底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道出了背后原因。

  公开评判标准可以提高公众认可度

  在网络直播的众多乱象中,“低俗”成了高频词。那么,低俗的标准该如何把握?对此,程德安介绍道,在新媒体的环境下,公众对电子产品公序良俗的要求不断提高,这就需要通过一些标志性的判例或者一些在行业内影响很大的案件的行政处罚去引导这个行业。

  “没有引领性的判例或标志性的决定,说明这个问题缺乏原则性的指导。无论是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是强调公序良俗,必须要有引领的标准,必须要把这个标准通过判决或者行政处罚公开化,这样才能够引导受众去评判。”程德安进一步解释说。

  在现实生活中,这个标准如何动态的把握?程德安告诉记者,对于某些有争议性的案子,网友的意见和行政部门的处罚会存在一定的冲突,我们应该利用好这种机会,将认定的理由公诸于社会,把处罚决定的合理性说透,让更多的同行能够从中把握行业自律的底线在哪里,引领就会更到位。

  “当然,行政处罚中认定的专业性是非常关键的。”程德安强调,比如,某部电视剧关于服装暴露程度的问题引起了很大争议,最后片子作了删减,但是删减的标准是什么并不清楚。“专业的评判和公众的评判之间距离应该拉近,评判的专业性和说服力要提升,提高公众的认可度。”程德安对记者说道。

  监管到底难在哪里?

  针对近期“快手”“火山小视频”直播短视频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低俗不良信息,4月4日,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快手”和今日头条旗下“火山小视频”相关负责人,要求暂停有关算法推荐功能,并将“王乐乐”等违规网络主播纳入跨平台禁播黑名单,禁止其再次注册直播账号。“快手”及“火山小视频”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处罚,将进行彻底整改。

  其实,为肃清直播行业乱象,近年来有关部门重拳频出。

  2016年4月,原文化部查处了26个网络表演平台,关停4000多个涉嫌严重违规的表演房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服务。1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措施。

  2018年2月,国家有关部门针对网络直播乱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3月以来,国家网信办已依法关停“夜车直播”“月光秀场”等70款涉黄涉赌直播类应用程序。相关平台累计封禁涉未成年人主播账号近5000个,删除相关短视频约30万条。

  新规出台,重拳频出,直播行业风气虽有好转,但低俗化直播仍未杜绝,究其根源,在受访专家看来,还是监管出现了问题,很多一心发大财的人钻了监管的漏洞进行“功利直播”。而直播平台多、从事直播的网民多、分布广泛,但监管、执法资源有限,是导致监管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刘俊海表示,网络直播是新兴业态,先发展后规范、重发展轻规范、只发展不规范的思维,在有的地方仍有市场。此外,近年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直播是一些年轻人实现个人梦想的平台,所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忍心打乱年轻人的“双创梦”,虽然本质上是善意的,但在客观上却纵容了乱象的产生。

  “直播内容具有即时性,网络直播不需要事先上传内容或程序,而是直接用手机进行录播,所以平台难以对其内容进行准确的监管,所以往往是事后发现内容不妥被人举报或者引起较大反响,监管部门才介入,但此时已经造成了恶劣影响,事后补救已经不能完全消除不良影响。”孟强说道。

  那么,作为直播平台,对于低俗、违规直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孟强表示,在具有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基础上,直播平台如果只是提供直播的平台中介,而非直接提供直播的内容,则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而非内容提供者,如果要求其对违法直播内容全部承担责任,则超出了网站和直播平台的预防能力和承受能力。只有当直播平台知道直播内容违法却不采取必要措施、放任不管时,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直播平台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者未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技术等等情形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

  网络直播的存在确实有其市场合理性,关键是怎么去规范引导。受访专家表示,治理网络直播乱象需要社会的力量、行业的力量和政府的力量三个方面齐抓共管,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对现实的问题可以做第一时间的反映,因此可以通过订立一些规范进行自我调节,在某种程度上甚至领先于政府的这双手。通过对行业协会的引领和培植,发现问题能够及早处理,也大大减轻政府在管理上面临的压力。”程德安对记者表示。

  刘俊海建议要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协会要清除潜规则、害群之马,清除霸王条款,坚决杜绝捂盖护犊子的现象。

  在立法层面,程德安建议司法解释的出台要跟上科技的步伐。

  孟强建议拓宽直播行业涉及的生活领域,不能让直播仅限于游戏娱乐等领域,而应当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作用,让直播成为了解社会的最直接的通道。并且在价值观上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弘扬,不能让直播行业为了“媚俗”而趋于庸俗、恶俗,应当发现生活中的善良与美丽。

  针对未成年直播乱象,程德安建议加强中小学生媒介素养的培养。“政治课中对公序良俗的理解可以随着国家网络事业的发展做动态化的处理,使现实生活中面临的一些问题能够快速进入中小学课堂。”

  受访专家表示,对于网络直播这一新兴行业,要监管与服务并重,政府相关部门在进行监管的同时,应当给予直播行业足够的发展空间,做好相关服务,引导其向着更加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壮大。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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