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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法院首单网络司法拍卖成功“定锤”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段宇翔 2017-09-27 16: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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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物截图。

  红网时刻9月27日讯(通讯员 赵杨 张春勇 吉首分站记者 于茁)网络司法拍卖是把拍卖过程搬到网络平台,通过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也是探索确保司法公开、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有效途径。

  9月26日,笔者从吉首市人民法院获悉,携带竞拍保证金凭据和相关证件的竞买人已专程从重庆赶到吉首人民法院,缴付其在淘宝司法拍卖网上拍得、被执行人杨某某的一辆奥迪牌小型轿车余款。这是吉首市人民法院顺利完成的首单网络司法拍卖。

  2016年7月15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姚某、杨某某、鼎某某(湖南)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吉首市法院判决偿还李某某借款本金639135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至2017年2月10日止,该院依法扣划了姚某银行存款5万元,扣划鼎某某(湖南)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2000元。又因被执行人仍然没有完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法院依法扣押杨某某所有的奥迪车。法院对该辆汽车进行评估后,将该辆汽车信息放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

  此次拍卖标的为一辆2015年4月登记的奥迪A6L轿车,起拍价为221000元,评估价为260000元。竞拍前,吉首市法院通过媒体、公告栏发布了拍卖公告,并对拍卖标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竞拍开始后,11人次报名参与竞拍,372人次设置提醒,19055人次围观,经过1天竞价周期,最终该拍卖标的经过33轮竞价,以303 000元成交,溢价率高达37.1%。

  法官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除个别情形外,都应在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5家网站平台上进行。此次网络司法拍卖的成功,体现了吉首市法院执行工作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为解决执行过程中“变现难”的问题积累了成功经验。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拍卖财产的市场价值,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执行质效。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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