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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场合侮辱国歌都应属于违法

来源:法制网 作者:午光言 编辑:段宇翔 2017-08-30 09: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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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午光言

  “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国歌法草案时,该条款引发热议,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私人场合侮辱国歌该如何处理?并建议把“在公共场合”这一限制词去掉。

  国歌法草案加入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意味着今后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就不只是治安拘留了事,还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追责。但怎样科学界定侮辱国歌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是否要把“在公共场合”这一限制词去掉,这是立法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不少委员建议把“在公共场合”这一限制词去掉,应该也是基于对在非公共场合侮辱国歌的行为也应当予以打击的考量。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歌与国旗、国徽享有同等的宪法地位,必须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国旗法、国徽法分别于1990年和1991年审议通过实施,而国歌法长期处于空白。根据国旗法和国徽法的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侮辱国旗、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治安处罚。如此规定,体现的是先考虑刑罚打击、不构罪才治安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由此专门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其限定的场合为“公共场合”。

  因而,为保证法律对国旗、国徽与国歌保护的一致性,在侮辱国歌违法犯罪行为的界定中,在公共场合实施侮辱国歌的行为,应当予以刑法处罚,情节较轻的才考虑治安处罚。从危害后果上来看,“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行为”,与国旗法、国徽法和刑法规定的“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所带来的损害后果是相当的,且行为人都是故意而为之,如果前者以治安处罚为主,而后者却面临刑罚处罚,容易给人造成一种法律保护国旗、国徽更严于国歌的错觉。

  因此,笔者认为,打击侮辱国歌的违法犯罪行为,至少要保证跟打击侮辱国旗、国徽的违法犯罪行为相一致。在国歌法的规定中,可参照国旗法、国徽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将草案二第十五条修订为“在公共场合,恶意修改国歌歌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的“情节较轻”,应当不限于是否在公共场合,只要是实施侮辱国歌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就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对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处理。

  这样一来,侮辱国歌的行为是否在公共场所实施,就不再是处罚的必要条件,不管在什么场合实施侮辱国歌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都应当依法予以惩处。如此,国歌就能和国旗、国徽一样,享有同等的法律保护,就能用刑法底线捍卫国歌的尊严,体现国歌的严肃性,依法规范国歌的奏唱。

来源:法制网

作者:午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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