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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长沙召开

来源:省司法厅网站 作者:廖红军 刘伟 编辑:严欢 2015-04-07 16: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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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召开

  4月3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在长沙召开。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谈敬纯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春阳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道龙作动员报告。各市州司法局分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及试点市、县司法局局长及省司法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参会。

  谈敬纯指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省司法厅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在认真调研、认真探讨的基础上,研究决定,用2-3年时间,建设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其中2015年重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及网络平台建设工作。

  谈敬纯肯定省司法厅经过几轮推选确定的3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基础条件好,班子领导有思路、有激情、敢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并要求33个试点单位破好题、起好步、带好头、示好范,形成“领头羊”效应,为明后两年更好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谈敬纯强调,开展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一要在思想观念上求转变。克服观望心思、恐惧心理甚至抵触情绪,全力以赴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件大事办好,打造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新引擎。二要在平台建设上做样板。要在严格遵循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创新建设有特色、有风格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在建好市、县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形成纵向到底、要素集成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要着重建立持续有序的制度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要在服务方式上求创新。要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群众需要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动员政府组织、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公益志愿者多元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要创新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和手段,确保“供给对称”、“适销对路”,放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职能优势。四要在组织保障上强支持。各试点单位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调度和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一把手”要直接指挥部署、协调解决问题,抓好试点任务落实。

  副厅长刘道龙在动员报告中指出,真正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规范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是注重规范统一。坚持场地建设标准,坚持基本功能区域、岗位设置标准,严格执行形象标识规范。二是注重便民利民。努力前移服务阵地,整合服务资源,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内容,让城乡居民多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逐步得到有效满足。三是注重因地制宜。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要合理设计建设方案,合理把握建设进度,稳步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四是注重经验总结。要努力在实体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打造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标杆工程、示范精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廖红军 刘伟)

来源:省司法厅网站

作者:廖红军 刘伟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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