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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定程序导致政府败诉

来源:法制网 作者:王映 编辑:钟婷婷 2014-09-03 09: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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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记者黄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的行政审判白皮书披露,近年来,行政审判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其中政府被判败诉的比例始终保持在10%以上,而违反法定程序仍然是行政执法顽疾。
  
  白皮书透露,2013年,北京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对违法违规、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机关不严格履行、怠于履行职责的,坚持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无效或者变更以及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此类案件在已审结的6964件一审行政案件中约占12.1%。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在存介绍,分析2013年全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发现,违反法定程序仍然是依法行政领域的突出问题。
  
  “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包括作出具体行政决定时不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或是逾越法定期限。”吴在存告诉记者,逾越法定期限比较突出,比如在一起被诉行政登记案件中,法定办理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受理时承诺将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但其既未在承诺的时限内也未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而是超过法定时限一个多月后才作出不予登记决定,还将落款日期倒签到了法定时限届满之日,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白皮书提出,行政机关的败诉原因还有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此外,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够规范统一,同样情况不同处理;部分执法机关执法作风不够严谨、规范,导致行政相对人的不信任并激化矛盾等,也是行政执法目前的共性问题。
  
  白皮书显示,虽然行政机关败诉率仍保持在10%以上,但近几年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都在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且从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类型来看,传统、常规型的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已有所下降,新类型案件的败诉率有所上升,这也说明常规型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更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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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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