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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检察院联合食药监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 2018-10-31 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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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检察院联合食药监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法治湖南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谢伟瑜)9月底至10月中旬,双峰县检察院联合食药监部门共同开展了“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在行动中,检察干警联合食药监部门工作人员对双峰县机关幼儿园、城北学校、永丰一中、国藩学校等学校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卫生许可证及许可证是否过期情况,并对食堂的卫生,学生食用的油、米、肉等食品,食堂的硬件设施以及死角地区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同时查看了仓库、食品留样间、洗涮消毒间、食品加工间、烹饪间等区域,对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索证索票、留样管理和采购记录台账是否达到100%进行了精细排查。

  在接下来与校方召开的座谈会上,双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志宏指出,此次检查是明确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后的首次联合执法监督行动,检查发现整体情况良好,但食堂卫生状况有待进一步加强,要形成健全的机制,不断改善卫生状况,并表示以后此类检查将成为常态化工作,希望校方引起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这是首次检察机关进校园检查食堂卫生状况,你们的到来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关注公益、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和履职魅力,我们校方也一定会将孩子们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让孩子们吃的每一口都放心、安全、健康。”校方负责人说道。

  据悉,本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的目标是“6个100%”:即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率,校园学生饮用水合格率,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均达到100%。下一步,双峰县检察院将督查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食品销售店的有关情况,并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为双峰县广大学生的食品安全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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