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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城市“犬患”乱象 长沙亟待出台新规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2017-08-01 09: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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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长沙养犬将出新规:犬只逾期不登记可能被没收

  本报曾连续报道养狗不打疫苗不登记、遛狗不牵狗绳咬伤邻居等养犬乱象。面对这些问题,管理部门如何看、如何做?日前,记者采访了长沙公安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此项工作的民警及一线执法民警,他们说,目前,由于缺乏专业力量及留检场所等一系列问题,他们现实执法难,管理难以突破。日后,《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出台或将有助于改善管理状况。

  基层执法:

  开展整治,是个麻烦事

  芙蓉公安分局湘湖派出所民警韦志诚是负责管理东湖社区的社区民警,6月初,他接连接到东湖新寓小区居民反映,小区内经常有人放养大型犬只,不时有老人、小孩受到惊吓;半夜犬吠不停,惹得邻居睡觉不安宁。为此,他特意在社区内张贴整治公告,从6月15日起与社区联合整治违法违章养犬遛犬。

  韦志诚说,按照《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未取得《长沙市城市养犬许可证》饲养犬只的,公安机关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未佩戴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但现实操作起来,确实是个麻烦事。”韦志诚说,考虑到社区和谐,他不能一上来就采取罚款或捕杀的措施,只好一遍遍劝导,“如果把狗抓了,抓了放哪去?不可能一直养在派出所。如果要捕杀,我们没有专业的捕杀人员和捕杀工具,开枪去打容易发生意外。如果一两个警察拿棍子去打,狗发狂攻击起来还可能咬到旁边的人。”

  无证养犬:

  警方无权暂扣,罚款无法到位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督促,该支队民警林磊是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他多次听到基层派出所民警诉苦:“管狗的事比管人的事麻烦得多!”

  按照《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者必须让犬只接受兽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后,再前往公安机关登记办理养犬许可证,每年证件到期后要续办。然而,长沙城区及区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范围内狗的数量大概在8万至9万只,但办过证的狗仅有2万多只,如今还在续证的狗仅7000多只。

  林磊告诉记者,《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从2006年开始实施,按照当时的规定,对于无证养犬的,公安机关既可进行罚款也可对违章犬只进行暂扣收容。由于《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强制暂扣的规定与2012年起施行的《行政强制法》存在冲突,2012年底,《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被修正,其强制暂扣的条文被取消。

  “对于现实执法来说,这一条是非常关键的。”林磊介绍,按照目前的规定,无证养犬只能罚款。但警方不暂扣犬只,只要求养犬者来接受处罚,养犬者往往不配合。民警得去追讨“罚款”,如果追讨不成,还要交由法院执行,“这个程序非常繁琐,可操作性差。截至目前,长沙还没有一起因无证养犬罚款到位的案例。”

  违章养犬:

  缺少具体罚则且取证难

  罚不到位,这让越来越多的养犬者无视规定,不登记办证,导致大量犬只未接受兽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增加安全风险;如果犬只咬了人,养犬者不承认狗是自家的,受害者维权难。

  同时,这也导致警方在管理其他违章养犬行为时遭遇“取证难”。养犬者未登记,犬只未佩戴犬牌,即使养犬者在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随意遛狗,警方进行管理时,养犬者不承认狗是自己的,民警也无法取得十足的证据,执法往往陷入僵局。

  林磊还道出了违章养犬管理的另一困境。他说,《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中虽然明确了禁止养犬区域、禁止在居民住宅区饲养禁养品种、犬只进入户外应束以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养犬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危害和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等众多要求,但除无证养犬等行为以外,大多数违章养犬行为没有对应的处罚措施,“如果没有相应的罚则,即使明知养犬者违反了规定,民警也不能进行处罚管理。”

  起草过程:

  多次调研并组织多方人员座谈

  林磊坦言,流浪狗的管理也存在不小的现实困难。流浪狗中既有常年流浪在外的野狗、养犬者遗弃的狗,也有不慎走失的狗,警方不能单纯地将其视为野犬直接进行捕杀。如果将其抓获,狗送往何处?谁来承担饲养费用?

  “长沙目前没有专门的犬只留检场所。”林磊告诉记者,警方抓获流浪狗后,会将其送往小动物保护协会或部分宠物医院,但数量一多,对方的场所和饲养经费都会紧张。

  据悉,《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针对上述情况都进行了完善。长沙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马晓云说,起草条例的工作组开展过多次调研,并组织爱狗及厌狗的市民代表、小动物保护协会人员、宠物医院人员、法律专家等多次举行座谈会,“既要给养犬者基本的空间,又要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及人身安全。”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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