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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重新发布国有土地征收房屋奖补办法 房屋征收补偿调整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赵晶 编辑:洪政 2016-12-14 10: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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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自己的房屋如果列入了征收范围,积极搬迁会有奖励吗?如果搬迁存在困难,又有什么补贴?

  12月13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获悉,继2011年发布的相关办法效力到期后,《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重新发布,并针对实际情况有所改动。

  记者注意到,办法新增了一个条款,对被征收人实施最低面积保障的,在实行货币补偿时,应计算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和45平方米之差的补偿价格,其面积差值部分的补偿价格统一按3200元/平方米计算。

  如果你家有房子面临征收,选择货币补偿可获5种奖励。

  凡在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国有土地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住宅部分)、私有房屋而实施奖励的和征收私有房屋给予搬迁困难补助的,适用该《办法》。

  提前搬迁也可以获得奖励

  对于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获得的奖励有5种。

  成新奖励。对被征收房屋按房屋实际成新提高两个成新后计算补偿,如房屋提高两个成新后仍不足六成新的,可以按六成新计算补偿,最高按十成新计算补偿。

  上浮奖励。对被征收房屋在提高成新的基础上,可再根据评估报告测算出的征收补偿单价适当上浮,但上浮比例不得超过15%。

  提前搬迁奖励。可以根据被征收人的搬迁时间,分阶段、分档次、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200元/平方米的提前搬迁奖励。具体分段时间和档次在各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

  选择货币补偿奖励。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的被征收人,可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选择货币补偿奖励,但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寻找房源奖励。对被征收人给予寻找房源奖励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共有产不得分开计算)10000元。

  对于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征收人给予提前搬迁奖励。

  特殊情况可申请搬迁补助

  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因重大疾病、突发重大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等情况确有搬迁困难的,可申请房屋搬迁补助。操作程序按照申请、公示、个案核实、复核、发放等五个程序进行。

  申领搬迁补助的被征收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证明材料,不得伪造证明材料,不得冒领搬迁补助,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补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款项。

  此外,在本次的《办法》中,还提出,对被征收人实施最低面积保障的,在实行货币补偿时,应计算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和45平方米之差的补偿价格,其面积差值部分的补偿价格统一按3200元/平方米计算。

  这里为什么提到了45平米?《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对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且在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不足45平方米的被征收住宅的所有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共有产不分开计算),实施最低面积保障,按照45平方米给予补偿。

  新闻链接

  装饰装修补偿,最高每平米提高80元

  12月13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对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参照标准、临时安置费标准、房屋搬迁费标准进行调整。与此前2011年起实施的标准相比有所提高。

  根据此次发布的《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以及临时安置费房屋搬迁费相关标准的通知》,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中不包括装饰装修等价值的,其装饰装修等价值的补偿按照该《标准》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的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其中,住宅类根据具体情况分为6档。最高档每平米补偿标准从550元提高到630元;第二档从420元提高到500元;第三档从320元提高到400元;第四档从210元提高到280元;第5档从110元提高到150元;第6档仍为0元。营业用房类各档也有所提高。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赵晶

编辑: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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