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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作者:向有刚 编辑:闵美颖 2014-08-25 09: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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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泸溪站7月12日讯(通讯员 向有刚)2013年7月12日,湖南省司法厅宣教处副处长黎飞跃受托在泸溪县委常委会议室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泸溪县授牌。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亲自接牌。州依法治州办专职副主任黄昌华,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向宽宇,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辉等出席这次授牌仪式。
  
  泸溪县自2011年被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为全省法治县(市)创建活动试点县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建设“法治泸溪”为目标,把法治建设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之中,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考核评估体系,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成功探索创新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协调推进的路子,已经形成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法治泸溪”模式,“法治泸溪”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2011年来,泸溪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还连续蝉联全国“四五”、“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荣获“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创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作者:向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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