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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2014-08-18 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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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民事类: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费、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赔偿的法律事项;
  
  8、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
  
  9、因征地、拆迁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10、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11、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受到损害的;
  
  12、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二)刑事代理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刑事辩护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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