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省统计监督“大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来源:红网 作者:周哲煊 编辑:吴佳俊 2023-01-30 16:32:0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新闻讯(通讯员 周哲煊)1月12日,湖南省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联动的实施办法》(湘统〔2023〕1号),明确了贯通联动的基本原则和方式内容,凝聚了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合力。这标志着湖南省已经全面建立起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机制,统计监督“大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为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省统计局与省纪委监委联合印发了《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规范了省纪委监委与省统计局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相互移送工作,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合力。2022年10月,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移送机制。2021年12月,省统计局与省委巡视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工作协作的办法》,明确把统计纳入省委巡视监督内容,结合巡视开展统计监督工作。2022年6月,与省审计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规定了协作形式及内容,明确了协作关注的问题,强化了协作成果的运用。

今后,省统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监督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方式的工作协作,不断增强统计监督效能,以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和坚决有力的贯彻执行,切实扛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周哲煊

编辑:吴佳俊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pf.rednet.cn/content/646745/74/12272720.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普法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