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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关键款项促履行 嘉禾法院为企业追回292万元工程款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编辑:孙婧紫 2026-03-18 21: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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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郴州报道

当“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反馈摆在案头,案件似乎走进了死胡同。但对申请执行人某沥青公司来说,这笔292万余元的工程款却关系着企业的资金链与正常运转。

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通过精准执行措施,成功促成案件和解履行,为企业追回全部工程款。

该案系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某沥青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及其嘉禾分公司因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刘广平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但反馈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局,刘广平并未止步,而是进一步拓宽调查思路,对案件相关链条进行全面梳理。调查中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其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顺着这一思路,刘广平迅速调整调查方向,持续深挖财产线索,最终锁定一笔可供执行的工程款,并依法采取冻结措施。

一纸冻结裁定打破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案件执行迎来转机。

在司法措施震慑下,被执行人主动提出和解。执行干警随即组织双方多轮沟通协调,一方面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寻找兼顾利益的解决方案。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全部付款义务,292万余元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

从“查无财产”到“全额履行”,嘉禾法院通过精准查控与柔性执行相结合,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帮助企业渡过资金难关。

“这笔钱就像及时雨。”申请执行企业负责人表示,“法院不仅追回了欠款,也让我们切实感受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带来的保障。”

嘉禾法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聚焦涉企执行难点,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企业保驾护航。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编辑:孙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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