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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典”生态·案例①|垃圾随手一倒?有人被罚款,有人获了刑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编辑:许蘩 2026-03-16 17: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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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既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式制度成果,也是贴近万家烟火、守护绿水青山的“环境生活法典”。为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提升全民知晓度与参与感,红网政法工作室以“说‘典’生态”为核心主题,统筹海报可视化传播、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权威综述深度解读,以三维联动构建持续传播矩阵,让生态环保法治可感可及、入脑入心,共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新图景。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长沙报道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颁布。随着这部法律落地,一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再次受到关注。

垃圾怎么倒?能不能随手处理?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还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2025年2月26日,益阳市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在资阳区长春经开区某贸易公司旁,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2.8立方米,破坏了市容环境。

一车垃圾乱倒,换来一张罚单。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益阳市城管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事实上,对于垃圾处置,生态环境法典对单位与个人都有明确规定。

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第五百一十八条也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或者焚烧建筑垃圾。

同时,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个人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如果违法倾倒的数量更大、时间更长,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承担的就不再只是行政责任。

在湖南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一犯罪团伙各自在长沙市经营垃圾中转站,私自有偿收集和处置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物,并为了压低垃圾处理成本,跨市转运至湘潭倾倒。

两年的时间里,他们非法堆放垃圾超23万立方米,严重破坏了山林生态,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0余万元,生态修复费用高达400余万元。最终,该团伙多名主犯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任何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法官提醒,保护生态环境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将垃圾运送至具备资质的消纳场所进行处理。切莫心存侥幸,将生态环境作为牟取利益的牺牲品,否则害人害己,终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编辑:许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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