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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行政先锋丨麻娟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2022-10-24 18: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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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娟,女,苗族,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花垣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自进入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以来,她勤奋刻苦、细致钻研,练就扎实的法律专业本领,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始终以一名党员律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当好一名司法行政的“三多”兵---“多吃苦、多做事、多钻研”,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最大限度的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恪守了一名司法行政人守护一方平安的初心。

一、搭平台,当好公共法律服务“推销员”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县乡村三级平台共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主任,积极向局党组汇报争取上级重视和支持,推进城乡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县域内在依托乡镇司法所协力共建的基础上,实现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全覆盖。二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电话等线上新平台推广。依托司法部打造“12348”免费法律服务热线以及省司法厅打造的“如法网”品牌,在县内城乡群众中大力宣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多渠道、多方面的让群众知晓集电话热线、网站、微信公众号、APP应用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新平台,群众只需要动动手指,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线上线下、均等普惠的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编制《花垣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律师法律扶贫联系卡,印发了近3万份发放城乡居民手中,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流程及救济途径、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公示;同时,大力开展如法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12348--问题我解答”公共法律服务推广活动,亲自带队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在县边城广场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宣传推广,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通过几年来的扎实工作,县域群众有问题先找法律的意识得到明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逐步走入城乡群众生活。

二、干实事,争做为民服务“先行者”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到县中心、乡镇工作站、工作点开展“志愿者坐班日”、“法律顾问接待日”活动,走进群众,精准服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法律宣讲团深入各中小学校、单位、乡村开展主题法治宣讲活动。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深入贫困村开展送法进村进户活动。每学期联合学校开展“关爱女童、守护花蕾”等有关未成年人的法治课堂。年前节后,针对农名工、妇女、老年人开展与其权益保护相关的专项法律宣传活动,年均组织开展志愿法制讲座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为群众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二是认真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把法律顾问送进群众家门。将全县50余名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指派至各乡镇、村居(社区)担任免费法律顾问,指导建立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为村民提供全天候的法律咨询,实现法律服务贴身行。三是组织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厂矿园区和工地车间开展宣讲,发放法律宣传手册。为中小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对企业制度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决策咨询,服务劳工双方,提升企业应对法律风险能力,为县域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三、讲奉献,誓为弱势群体“守夜人”

自到法援中心工作以来,她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服务重点,降低援助门槛,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立足本县实际,对于精准扶贫户以及持最低生活保障证、“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困难群众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一律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免于事项审查,实现未成年人权益得到100%保障。二是精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程序。推行法律援助“全省通办”制度。对符合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但不属于本中心管辖的,先行接受申请人材料,并通过“智慧法援”系统转交其申请材料至有管辖权之机构,帮助当事人免费寄递相关材料;积极推广法律援助受理承诺制。对于部分偏远地区群众及外地群众存在的开具经济困难证明不方便的情形,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不再需要其出具经济困难证明,让群众少跑腿,力争做到“一件事一次办”。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力争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有效缩短特殊群体案件办理时间,实现高效维权;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值班室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律援助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四是大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各环节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完善案件指派程序和方式,严格重刑犯、未成年人等案件承办人员资质条件,强化监督,提高案件指派效果。通过“智慧法援”平台实行法律援助办案过程全监督。定期、随机抽取部分援助案件进行听庭,对律师代理案件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办理效果。积极落实听庭、回访制度,及时开展对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的回访,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重点了解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程度和意见建议,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升,参评全省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评审合格率均为100%。县法援中心年均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以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00人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参与认罪认罚案件100件次以上,为刑事诉讼当事人出庭辩护8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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