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长沙报道
小两口结婚买房,父母掏钱帮衬本是喜事,可万一闹离婚,这房子算谁的?
最近出台的“婚房新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八条,就专门回答了这个问题。“简单说,父母出钱时有没有白纸黑字写清楚给谁,最关键。”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危唯表示。
记者了解到,新规对父母出资的几种情形进行了明确。
第一种,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危唯指出,如果出资时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原则就是,哪方父母全额出款,房屋就归哪方子女所有。”
对没能获得房屋的一方,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多少。
至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和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情形,新规给出的大体判决思路相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院会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进行综合考量。”她总结道。
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房屋所有方,应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这里就不再是‘可补可不补’,而是必须要补。”
危唯特别指出,新规实施后,父母为子女购房时签订书面赠与协议至关重要。“若父母希望出资仅归属子女个人,必须通过书面协议或银行转账备注明确约定,口头承诺或模糊表述可能被认定为约定不明确。”
拓展:“婚房”法条知多少?
“传统婚俗中男方备婚房,如今女方家庭出资购房的情形也越来越多,但房产加名容易、离婚分房却很难。”危唯在接受采访时,道出“婚房新规”出台的现实背景。
危唯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常见两类争议:一是婚前由一方准备的婚房,婚后通过协议或加名转给另一方;二是父母出资购买的婚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此前,法律与司法解释就有相关规定,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二十九、七十八条等。但面对新型婚姻纠纷,仍需更精细化的裁判指引。“新施行的司法解释(二),就针对这些痛点打上了‘法律补丁’,为裁判提供了明确指引。”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编辑:孙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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