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9日讯(记者 肖依诺 实习生 谢菲儿)湖南推出执行新机制,为被执行企业提供缓冲期与信用修复通道。7月9日,湖南高院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联举行“预惩戒”“信用修复”机制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在执行措施启动前,法院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置1至3个月的“预惩戒”宽限期,暂不发布失信信息。期间,相关部门通过信用预警、风险提示等手段引导企业主动履约,尽快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同时,“信用修复”机制为企业提供救济通道。企业若已履行义务、达成和解或提供有效担保,法院可依法屏蔽失信信息。监管部门督促信用平台及时删除旧信息,避免影响企业经营。
湖南高院执行局局长李波介绍,该机制面向具备履约意愿、无规避执行行为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均可平等适用;若当事人在宽限期内仍拒不履行,将依法恢复强制执行措施。
“新机制对企业来说,是一个缓冲和过渡的机会。”省政协委员,省总商会副会长、湖南湘旭鸿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邓银伟表示,并非所有企业不履约都是恶意行为,有时确实面临现实困难。“先提醒、后惩戒”的做法,为企业留出调整空间,有助于统筹资源、稳住经营,也增强了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信心。
此次机制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依法平等、严格规范、精准识别、协同联动、多赢共赢”原则,旨在为市场主体提供实质性帮扶。湖南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这一机制成为纾困惠企的“及时雨”、信用建设的“助推器”,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谢菲儿
编辑:许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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