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5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劳动保障、消费维权、婚姻家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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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网友问:请问劳务合同中的条款都有效吗?签劳务合同后,未到期提前辞职,需要按照此条款内的约定进行赔偿吗?还是说辞职程序和劳动合同一样,提前一个月可无理由辞职?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 陈思煜律师答:
你好,劳务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没有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签订劳务合同的提供劳务者一般需要在完成相应劳务后才能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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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网友问:在网上买到发霉大米,让他赔偿1000元可以吗?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潘志君律师答:
您好,可以向商家主张惩罚性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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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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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网友问:前老板恶意拖欠我一万多的工资,一直拖,该怎么办?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易良律师答:
你好,首先,需要确认你和老板之间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简单的判定是:如果你是给个人提供劳务的是劳务关系,如果是为老板成立的公司提供劳动是劳动关系。其次,如果是劳务关系直接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起诉需要准备老板的身份信息,需要有证据证明老板欠付你工资1万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可以包括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如果是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追回。申请仲裁除需准备前述证据材料外,还需要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调取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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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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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网友问:上个月底提离职了,中间店长找我谈话,转岗不降工资,我口头答应了,现在我不想转岗了就想离职,等发完工资直接跟店长说不想转岗了,你找到人,我教会了,我就直接走了,到时间可以直接走吗?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 陈思煜律师答: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是对劳动者辞职行为的规范化要求。而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你提出辞职当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建议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离职更为稳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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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网友问:怀孕期间公司搬迁,自己提出离职会有赔偿吗?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潘志君律师答:
您好,公司地址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果未能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如果说公司整体搬迁,并非针对个人,搬迁地在市内其他区或不是很远,公司也提供了相应合理的便利条件解决问题,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考虑到生产后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建议和用人单位协商是否能够提供您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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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来源:湘法一线
编辑:徐箐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