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中央宣传部、公安部于6月24日联合启动以“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的“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反诈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积极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6月25日 新华社)
天下无诈,这是所有人的美好愿望。但是,要想达到这一个美好愿景,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也需要所有人都积极参与进来。
可能很多人认为:反诈教育,是宣传部门的事;反诈预警,是电信和网络部门的事;反诈和惩治行动,是公安部门的事。作为一个拥有“火眼金睛”、不会上当受骗的公民,我与反诈离得十万八千里呢!所以,反诈之事与我何干?其实,这种思维逻辑谬之千里。
众所周知,网络诈骗形式多样,无孔不入,防不胜防。任何人都不应当低估网络诈骗的高明手段,也不能高估自己的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显然,保持反诈的警惕性并不多余,你之所以还没有被骗,可能是适合你的“诈骗剧本”还在路上。
科技是柄双刃剑,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发展和应用,为公众带来便利与多彩的生活。然而,它们也为诈骗分子提供了诈骗工具,比如网络直播、比如手机APP、比如AI技术,等等。五花八门的电信诈骗层出不穷,我们必须时刻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形式,并把相关案例告诉亲朋好友,达到“身边人劝阻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目的。
反诈的路上,没有局外人。即便你没有成为网络诈骗的猎物,也无须庆幸,而应躬身自问:我是否把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租给了诈骗嫌疑人员,进而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当自己识破网络骗局时,是否积极向警方举报,并提供线索?我能否做到配合职能部门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反诈意识?
全民反诈,各司其职,人人有责。职能部门承担着重要的防护职责,必须勇于担当,完善联动机制,协同作战,铺一张反诈行动的天罗地网。而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在反诈的路上应有所作为,呵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同时,配合职能部门的反诈宣传,积极举报诈骗线索,让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成为过街之鼠。
骗术在升级,骗局在更新,要想“天下无骗”,需要全民反诈,共筑反诈“防火墙”。简而言之,反诈的行动需要大家参与其中,时刻保持警惕,不可大意,不可随意,不做电诈悲剧人,不做电诈局外人,不做电诈工具人。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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