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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编辑:吴佳俊 2023-04-23 2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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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和服务全面依法治省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切实增强我省法治建设理论和对策性研究根据《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研究管理暂行办法》(湘司办通〔2020〕21号)有关要求,湖南省司法厅就开展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主题

课题研究应当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针对我省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现实需要突出应用性、对策性、原创性、适度前瞻性,为切实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价值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二、课题资助经费标准、研究期限

(一)课题类型

本次发布的课题类型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详见附件1)选题以列明的课题名称为主,不鼓励自选研究题目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大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7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10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要求重复率在10%以下)、3000字决策咨询报告、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主题相关论文1篇、《中国法治》上发表与课题研究主题相关论文1篇。

2.重点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8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要求重复率在10%以下)、2000字决策咨询报告、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主题相关论文1篇。 

(三)研究期限

自委托研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交付最终研究成果

三、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法学类社团及法律服务机构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为课题主持人须切实负责课题研究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主持人由主要执笔人担任,主要执笔人应具有课题相关教育背景或研究成果课题研究组成员3—6人,应体现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省直机关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相结合

2.申报重大课题者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副处(局)级以上职务、二级以上律师、已取得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 

3.所有课题研究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

4.课题主持人需所在单位盖章认可(详见附件2)课题研究组其他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5.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在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申报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诺信誉保证和项目管理职责

6.申报人(课题主持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研究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研究组成员(非课题主持人)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

7.承担湖南省司法厅课题已结题的可以申报本年度课题。承担其他单位课题未结题的申报本年度课题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

四、课题申报材料

(一)课题申报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3份(其中原件至少一份)、《课题论证活页》5份(每份单独装订)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正面贴上《课题申请书》的封面申报者可从湖南司法行政网下载有关申报材料。 

(二)所有课题研究人员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并签名。工作单位、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对《课题申请书》主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申请人能否胜任该课题研究工作签署信誉担保意见,加盖公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三)为便于数据存储和核查除提交纸质版外,还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ftfzyj@163.com)。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申报课题名称”命名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以申报课题名称命名。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接受现场或邮寄受理(邮政EMS)时间为5月4日至5月8日(工作日,邮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其余时间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申请者自留底稿。申报地点设湖南省司法厅803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自2022年度开始我厅已从厅课题结题成果中择优推荐参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联系人:李絓桃  唐郢

联系电话:(0731)84586204  84586214

附件:1:2023年度湖南省司法厅课题选题名称

          2:2023年度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申请书

          3:2023年度湖南省司法厅课题专家评审意见表、论证活页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4月10日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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