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陈洁)账户里查不到存款,名下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欠下的3万元该怎么还?
近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一条线索:被执行人何某家中养着十余头猪。顺着这条线索,执行干警找到了新的执行突破口,通过现场协调变卖家猪,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事情还要从一份合作协议说起。
2017年,唐某与何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何某自备设备、组织人员施工,双方按照唐某承包合同的单价每米减去100元后,再下浮12%进行结算。工程施工完成、何某取得工程款后,却未按约向唐某支付结算款。
多次催要无果,唐某将何某诉至望城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何某支付唐某转让费3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何某仍迟迟未履行,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立即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却未发现何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就在这时,唐某提供了一条线索:何某家中饲养着十余头家猪。
执行干警随即赶赴现场。面对何某,干警并未简单机械执法,而是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并耐心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经过沟通,何某最终同意配合执行。随后,执行干警现场协调变卖十余头家猪,所得款项当场用于清偿债务,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除银行存款、房产等常见财产外,车辆、牲畜及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动产,也可能成为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发现相关线索后,应及时向法院提供,以便法院调查核实并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陈洁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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