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
当民法典走进生活,法律也不再只是书本里的专业词汇,而是一次次真实发生的热点事件:被“签收”却丢失的快递、一扇突然打开的车门、一场因宠物引发的纠纷、一次悄无声息的自动扣费……
即日起,湖南红网政法工作室推出《热搜里的民法典》栏目,聚焦近期引发关注的真实案例,用新闻视角解读民法典里的权利与责任。透过热搜背后的故事,看法律如何回应今天的生活。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长沙报道
一觉醒来,视频会员被自动续费了。
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经历:开通会员时,为了优惠选择“连续包年”“连续包月”;等到下一个扣费周期,才发现账户已经被扣了一笔钱。
平台说,已经提醒过了。消费者却说,自己根本没看到。
自动续费前,提醒藏在站内信里,算不算已经提醒到位?
谢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2021年8月23日,谢某通过APP购买某视频平台会员服务,并选择了“连续包年”选项。服务协议中,对自动续费内容作出了约定。
一年后,会员即将到期。2022年8月10日,平台经营者某视讯公司在平台内向谢某发送了自动续费提示信息,但没有设置弹窗提醒,查看信息的路径也不明确。同一天,公司又向谢某手机发送短信提示,但短信发送失败。
此后,公司没有再进行提醒。
2022年8月20日,谢某账户被自动扣费。谢某要求退费,被平台拒绝,随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视讯公司退还扣费,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诉讼中,某视讯公司自愿退还扣费,但拒绝赔偿利息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以及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本案中,某视讯公司虽然通过平台内信息、手机短信等方式发送了续费提醒,但平台内信息没有自动弹窗,查看路径不明确,且平台内信息同时承载大量广告通知功能,这样的提醒方式难以认定为“显著”。短信发送失败后,公司也没有继续履行提醒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某视讯公司赔偿谢某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什么才算“显著提醒”?在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益波看来,可以概括为一句话:看得见、躲不开、够明确。
“提醒的目的,是让用户知情并能选择,而不是让平台完成流程。”王益波说,所谓显著提醒,形式要醒目,必须是强制弹窗、全屏提示、短信直送、电话告知这类用户“躲不开”的方式。
其次,时间要合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动续费日期前必须提醒,不能提前半个月“走过场”,也不能扣费当天才匆匆发消息。同时,内容要清晰,必须写清扣费金额、扣费时间、续费周期、取消续费的具体路径。
那么,既然当初消费者已经勾选了“连续包年”“自动续费”,平台为什么还要在扣费前再次提醒?
王益波认为,消费者当初勾选自动续费,只能代表当时作出了选择,并不意味着永远同意续费。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动态的,不是一次性的。”王益波说,一年时间里,用户可能不想用了、换平台了、不需要会员了。每一次续费前,消费者都应当有机会重新决定“续不续”。平台不能拿过去的勾选,代替消费者现在的选择。
此外,平台掌握用户的扣费权限、会员到期时间,而用户往往记不住续费日期、找不到取消入口。法律强制要求二次提醒,就是为了平衡平台和用户的强弱地位。
王益波提醒,如果消费者遇到“无感续费”,首先要及时保存证据,先向平台客服提出退费申请。如果平台拒绝处理,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协商、投诉无果的,也可以依法提起小额诉讼,主张退款及相应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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