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22日讯(记者 肖依诺)不少平台以提供“中立技术服务”自居,认为只要没直接发布盗版内容就无需担责。然而,当“全网电视剧免费看”成为吸引流量的宣传语,平台在享受这波红利的同时,真的能以“只是个工具”为由,完全规避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风险吗?
4月22日,长沙中院召开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新闻通气会,公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原告湖南某公司为某综艺节目的著作权人。被告北京某公司为某浏览器的开发及运营主体。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涉案综艺节目的播放,且在原告多次发函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另外,被告还在官网、抖音等平台宣传“全网电视剧免费看”“不用充会员,点开就能免费看”等内容,以此为噱头吸引用户下载使用,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被告则辩称,自己仅提供网络自动接入、搜索、链接等“中立技术服务”,相关功能属于行业通用功能,且在收到通知后已及时处理链接,不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长沙中院审理认为,被告经营的浏览器兼具搜索、资源整合等功能,与一般浏览器相比,更容易引发视频类资源侵权风险,应承担更高注意义务。
结合涉案作品知名度较高、被告对相关内容存在选择和推荐行为、通过网盘存储服务扩大侵权视频传播范围、从“极速播”等服务中获利以及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等事实,法院认定,被告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帮助侵权。
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二审维持原判。
“技术中立并不是侵权免责的绝对理由。”法官提醒,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享受技术创新带来流量和收益的同时,必须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平台内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进行必要管控。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编辑:孙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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