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既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式制度成果,也是贴近万家烟火、守护绿水青山的“环境生活法典”。为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提升全民知晓度与参与感,红网政法工作室以“说‘典’生态”为核心主题,统筹海报可视化传播、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权威综述深度解读,以三维联动构建持续传播矩阵,让生态环保法治可感可及、入脑入心,共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新图景。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实习生 唐振梁 长沙报道
夜深人静,本应是居民休息的时间,但此起彼伏的犬吠声却打破了宁静。
近日,永州市江永县八宝湾小区附近,多位居民反映,部分住户饲养的犬只在夜间频繁吠叫,尤其凌晨时段更为明显,长时间、反复出现的噪声严重影响正常休息。
此现象并非孤例。
株洲市荷塘区恒大林溪郡也曾有居民反映,总是在半夜听到犬吠声,严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
当“爱犬看家”与“邻里安宁”发生冲突,这不仅是邻里纠纷,更可能成为一个典型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
《生态环境法典》将噪声纳入环境污染防治范畴,明确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管规则,其中第五百九十四条专门规定,家庭饲养宠物应避免产生噪声干扰周围人员,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第五百四十七条界定噪声污染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超标或未防控噪声,犬吠扰民若持续超出合理限度,即构成噪声污染侵权。同时,法典配套民事与行政处罚条款,突破“仅达标不扰民”的旧规,即便噪声排放达标,只要侵扰居民生活安宁,侵权方仍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这意味着,像夜间犬吠这样的行为,已经不仅是“生活习惯问题”,而是有明确法治指引的行为边界。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祚正表示,司法实践中,通常从三个方面综合判断,是否持续发生(偶发还是长期反复);是否明显超出合理限度(尤其夜间时段);是否造成实际影响(如睡眠障碍、精神困扰)。
在生态环境法典与现行法律体系衔接下,这类行为既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从邻里纠纷到法治回应,这起事件折射出生态环境法典的现实价值。它不仅守护绿水青山,也守护每个人的夜晚安宁;不仅规范宏观污染,也回应细微生活困扰。
当“环境权”走进日常生活,法治正在为每一份安宁划定清晰边界。文明养宠,是选择,更是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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