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代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江云。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摄影 朱丽萍 长沙报道
“法律援助是困难群众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现实中,有些群众虽然走到了法律援助门口,却没有真正得到有效帮助。”今年湖南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江云围绕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提出建议。
郑江云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法律援助工作虽然覆盖面不断扩大,但服务质量仍存在短板。一些法律援助案件中,律师辩护和代理流于形式,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在刑事案件中,个别法律援助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与检方量刑建议高度重合,缺乏实质性辩护内容,法庭采纳率较低。”郑江云告诉记者,在民事案件中,类似问题同样存在。有的法律援助律师在办理案件时调查取证不充分,未能提交关键证据,导致受援人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她还指出,少数法律援助律师存在违规收费或服务态度欠佳等问题,损害法律援助公益属性,影响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度。
同时,部分地区法律援助资源配置仍不均衡。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积极性不高,一些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编制紧张,辅助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对聋哑群体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仍存在短板。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也有限,部分群众对申请条件和渠道了解不够,错失依法维权时机。
针对这些问题,郑江云建议,从源头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优化律师选配机制,优先选派业务能力强、责任心高的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并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评查,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专业规范。
在监督管理方面,她建议健全法律援助质量评估机制,通过案件回访、质量评查等方式强化全过程监督,对质量较优的案件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达标的案件承办律师进行整改和问责。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群众监督,对于接到的投诉及时展开调查,对违规律师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
郑江云同时提出,应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办案成本等,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法援律师福利待遇和专业技术辅助人员配备。
“要让群众知道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用好法律援助。”郑江云表示,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真正让法律援助从“有”走向“管用”。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朱丽萍
编辑:王艺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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