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法条写在纸上,成效落在现场。
近日,红网时刻新闻推出“解纷有‘法’”系列报道,围绕《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中的重点制度开展释法解读,为群众解纷导航,为基层治理支招。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实习生 刘京彤 长沙报道
矛盾纠纷化解往往牵涉多个部门,看似都在管,实则容易互相推诿。谁来牵头、如何衔接,是基层治理长期存在的难题。
《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后面简称“条例”)第四条明确,各级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领导机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调查研究、督导考核,推动健全工作机制和各类化解方式有机衔接。总而言之,就是给矛盾纠纷化解定一个“总调度”。
湘潭大学副教授黄艳好认为,这一条款要解决的是“九龙治水”的困境。湖南的思路是“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推进、入驻部门负责实体解决”——领导机构不代替部门做判断,但掌握事项流转节奏和办结时限,哪个环节卡住了一目了然。光靠“牵头”不够,还需督办机制,让“协调不动”成为需要说明的问题。
而调研和考核同样需要找准重心。黄艳好指出,调研应聚焦矛盾纠纷反复出现、久拖不决的个案症结,而非统计上报数量;督导考核该看的不是录入了多少案件,而是矛盾纠纷进入程序后是否有人实质推动、当事人诉求是否得到回应。把重心从数量指标转向程序闭环,既能压实责任,也能避免基层为填数字而制造数字。
综治中心“一站式”平台的建设,正是领导机构推动各类化解方式有机衔接的抓手——让群众走进“一扇门”,就能找到管用的人、解决该办的事。
从“多头管理”到“统筹调度”,第四条试图破解的,正是基层治理中权责分散、协同乏力的症结。当领导机构真正发挥“总调度”作用,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才能从碎片化走向系统化。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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