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解纷有“例”丨一场联席会议破解老旧公厕“无主”困局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刘京彤(实习生) 编辑:孙婧紫 2026-08-30 18:51:53
时刻新闻
—分享—

WechatIMG3.png

编者按:法条写在纸上,成效落在现场。

即日起,红网时刻新闻推出“解纷有‘例’”系列报道。选取全省各地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案例,结合《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开展以案释法。通过还原真实解纷路径,为群众解纷导航,为基层治理支招。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实习生 刘京彤 长沙报道

长沙市天心区某老城区,一座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公共厕所,因产权归属不清、移交手续不全,长期由辖区居委会代管。

2012年,居委会与供水公司签订供用水合同,保障公厕正常运转。2018年,由于没有专项经费支撑,水费开始持续拖欠,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2022年3月,供水公司一纸拆表停水通知贴上了公厕大门,周边商户和居民一下子炸了锅。菜市场摊贩、临街店铺的经营者,每天离不了这座公厕,纷纷打起了投诉电话。

后来,供水虽恢复了,但欠费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供水公司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法官翻完卷宗发现,这并非单纯的欠费纠纷,公厕到底归谁管、钱该谁出,几十年都没说清楚。如果硬判,供水公司赢了官司,钱还是没人出,公厕还可能再次断水,到头来吃亏的还是周边老百姓。

要解开的,显然不只是这笔水费,还是应该从“谁来还钱”转向“问题怎么彻底解决”。围绕这一问题,天心区委政法委将其纳入多元化解视野,依托区综治中心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共同会商。

区综治中心随即召集检察院、司法局、环卫部门、街道、社区及供水公司召开联席会议。

几轮协商过后,各方终于达成一致:街道和社区申请一笔专项资金,把欠缴的水费补上;长远来看,这座公厕纳入城市更新改造,移交给环卫部门统一管理,管护责任主体就此厘清。

《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三条明确指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应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社会协同、民主协商、科技支撑、法治保障,并遵循以下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化解相结合;坚持和解调解优先;坚持多方联动、谁主管谁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公平公正、便民高效。

而这起纠纷的化解,正是该条例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坚持预防为主、多方联动,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而非等它发酵成讼。

湘潭大学副教授黄艳好表示,这类历史遗留问题在基层并不少见。“诉讼虽是权利救济的法定途径,但未必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本案中,综治中心把各责任主体拉到一张桌子上协商议事,推动“谁的孩子谁抱走”,也正是《条例》第五条中关于责任主体协同履职的生动实践。而联席会议的运作模式,也与《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关于综治中心“一站式”化解、多部门协作的制度设计一脉相承。

一场联席会议,让一座老厕所终于有了名正言顺的“管家”。从公厕断水到多方共商,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这起看似琐碎的民生纠纷,正是《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推动各方协同解纷的生动实践——让矛盾纠纷有人管、有人调,也让群众身边的“小事”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刘京彤(实习生)

编辑:孙婧紫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pf.rednet.cn/content/646042/74/16220859.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普法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