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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行政先锋丨贾维明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2022-10-24 18: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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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维明,男,土家族,1989年2月21日出生,湖南省龙山县民安镇人,2011年大学毕业,法学学士。2011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乡镇党政办、综治办等多岗位工作,担任过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工作经验丰富,2017年进入司法战线,现任龙山县司法局大安司法所所长一职。该同志能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乐于奉献,突出的业绩、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展现了司法人的风采,为全县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其先进事迹如下。

一是巧当化解矛盾的“调解员”。以实现存量矛盾纠纷化解清零为目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辖区平安建设贡献了司法力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类,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和“三三制”工作方法,调处化解了辖区内长达十几年的历史遗留问题、疑难复杂纠纷7个、重大信访件2件,实现了辖区内存量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完毕化解清零,辖区内无恶性事件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平安建设取得州县先进,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出了贡献。积极组织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换届推选工作,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的培训、学习与应用,实现辖区内人民调解员信息录入100%、调解员发证100%、卷宗录入100%,扎实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严当矫正对象的“监管员”。以规范监管和困难救助为抓手,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实现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规范管理无一脱管漏管、安置帮教人员帮教措施落实无重新犯罪的目标。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落实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涉毒排查;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劳动,带领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为美丽乡村建设、辖区敬老院和孤寡老人打扫卫生;坚持实地查访在册矫正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加强矫正管理系统的日常监管记录、异常情况处理和系统维护,完善监管体系。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的同时,注重困难人员的司法救助。2018年,经与县局积极申报,为辖区内单亲矫正对象彭某争取了司法救助;2021年,经与州县检查系统积极汇报争取,为辖区内大红村戴某家庭司法救助5万元。

三是勤当学法普法的“宣传员”。以学法普法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当好普法宣传员,推动法治宣传走进群众、深入人心。以学法普法为主线,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和普法。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上好以“防性侵”“防欺凌”为主题内容的学校法治课;指导辖区行政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复核工作,圆满完成州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既定目标。坚持群众路线,深入群众,积极宣传党的先进理论、思想及各种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运用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解法律知识常识,累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开展法治宣传普法活动100余场次,坚持下村入户宣传,切实推动法治宣传走进群众、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广大群众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深受村民的一致好评。

四是善当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运用专业所长,全力搞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致力法律援助、公证服务零距离。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公共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工作以来,积极为辖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衔接办理继承权公证、撰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共提供法律咨询上百场次,衔接办理继承权公证几十余件,让人民群众切实获得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致力打造服务零距离,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治理基础。

该同志能以先进理论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组织有号召,工作快行动;群众有需求,服务能到位,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第一时间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守卡执勤,奋勇冲锋在前,政治立场坚定,是一名能“打仗”,能“打胜仗”的优秀基层司法干部。二是坚持扎根基层。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中,围绕经济发展、平安建设和司法行政具体业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注重所务建设,坚持所长带头学,所员积极学,在注重党性理论学习的同时,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业务学习,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强化服务基层。在担任所长期间,团结带领所员争创先进司法所,各项工作名列前茅。逢司法员借调,克服“一人所”困难,坚持加班加点,统筹推进司法行政与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三是工作作风过硬。该同志能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作风过硬。能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公证、廉洁执法执业,真正做到了务实清廉,无不良嗜好及违法违纪问题。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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