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组成局,属于正科级单位。内设11个股室、2个二级机构(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吉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副科级司法所。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围绕五个“立足”,创新工作方式,力求工作实效。先后被评为州市“平安单位”、州市“文明单位”、全市民族团结创建“优秀单位”、吉首市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在今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向丽同志被评为全州政法英模、肖琦、樊刚同志被评为市级政法先进典型等。今年石家冲司法所所长唐黎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2019年镇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石家冲司法所被评为全省司法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一、立足“统筹”,推进依法治市。一是统筹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及时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依法治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乡村振兴中的“乡风文明”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律法规的落实开展调研。加大对配合立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督促履职。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今年以来,累计审签规范性文件5件,严格审查政府涉法文件及政府合同160余件。完成吉首市第五届政府法律顾问团换届工作,聘用8名资深法律顾问,2021年以来,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40余份、参与重大矛盾调处工作30余起、参与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招商合同80余份、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余件。10月14日-17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一行到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察看了改革后的综合执法部门执法案卷情况、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情况。三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行政复议工作改革的要求,自2021年6月1日开始,吉首市行政区域内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管辖,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直各行政单位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我市率全州之先发布《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集中管辖的通告》,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吉首速度体现了“首府要首”的责任担当。6月1日起,我局代表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共接待申请人100余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5件,通过调解,化解35件,经审查受理20件。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今年对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8个行政执法重点单位开展了2次监督检查,1次案卷评查。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立“行政执法三公示”专栏,要求相关单位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三项制度”“四个文本”“五个清单”等执法信息报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每月对内容进行更新。
二、立足“落实”,提升矫正水平。一是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5月11日下发文件,正式成立吉首市社区矫正委员会。6月2日,及时召开吉首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首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吉首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全市11个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了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健全了机制。同时,我局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就成立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编制配备、经费等事项积极与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接协商。多次组织市级领导、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者、矫正对象、矫正小组成员等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二是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做好195名社区矫正对象,590名安置帮教对象日常监管,清理自2010年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所有工作档案和台账。开展社区矫正案件专项评查、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摸底清查工作,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三是切实为民办实事。加强对困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帮扶。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共计帮扶资金7400元。开展远程视频探监服务160余次,架起服刑人员和家属沟通的桥梁。
三、立足“便民”,提高服务效能。2021年截止11月5日,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3件,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96人次,两起涉及17人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能及时指派律师代理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推出五项便民措施。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以下五个便民措施:1、实行法律援助“全省通办”制度,利用互联网帮助当事人异地申请法律援助。2、法律援助事项免审制。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一律纳入法律援助范围。3、特殊群体经济困难免审查。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以及追索赡养、抚养费案件和持最低生活保障证、“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群众免于经济困难审查。4、推广援助承诺制。即申请人只需签订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基本信息真实、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文书,法律援助中心就可受理其申请,力争“一件事一次办”。5、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大大缩短案件申请时限。二是法律服务所服务为民。为促进我市个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海圳法律服务所今年协调处理纠纷20起,对接挂点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25起。组织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小区工作,开展民意调查问卷,统计了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以及涉及的法律风险,为更好的开展维权和物业服务工作,组织召开物业人员和广大职工《民法典》学习培训会。吉首市华兴法律服务所今年提供法律援助13件。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该所于2021年6月20日在吉首市曙光村送法下乡,为前来咨询的市民群众答疑解惑。所员陈燕青到己略乡红坪村给村民们宣讲《民法典》课程,此次参加旁听人数约上百人,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四、立足“精准”,确保普治实效。一是抓牢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牢“关键少数”,2020年以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的形式,组织开展重要政策、法律法规学习44次。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二是深化法治阵地建设。围绕助推乡村振兴,从队伍建设、阵地打造、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四方面入手,精准发力,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目前,已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法治学校144个、农家书屋144个、法治文化阵地32个。三是“精准送法”提升普法成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乡村、社区、党政机关、企业、开展“精准送法”集中宣讲活动宣传活动18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待群众律咨询330余人次,惠及群众4万余人;结合“学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发挥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作用,今年来,开展法治教育宣讲课35堂,覆盖全市41所学校及10所公办幼儿园的教职员工4808人,开展防性侵法治教育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讲课52场次,惠及学生18012人,有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立足“排调”,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优化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今年结合村(支)两委的换届,同步对144个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换届,充实了一批文化程度高的年轻人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以来,认真落实“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紧紧围绕建党“建党百年”、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428起,调处成功1362起,协议金额达5667万元,成功率95%。三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配合市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乡镇(街道)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退休政法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工作,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吉首市人民法院诉源治理系统接受委派案件113件,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紧密配合,有效的从源头化解了矛盾纠纷。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