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晖,男,1979年5月出生,汉族,广西桂林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03年10月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参加工作,2007年8月任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考核办副主任,2015年12月任学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兼警务督察办主任,2018年2月至今任学院组织人事处处长。
一、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积极拥护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把政治意识品德修养放在首位,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实践。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与改进具体工作结合,与改革创新结合,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能力。作为支部书记,较好的发挥领头雁作用,在理论学习方面,坚持带头学,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经常与支部其他同志交流谈心,尤其是在年轻同志面临各种困扰时,通过讲政策、举实例等,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使其能更好的投入工作。
二、组织能力强,勤勉务实
该同志想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能够全面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工作作风踏实,把控工作局面能力较强。一是在上任伊始,创新开展工作,采取“先下后上”的原则开展 “三定”工作,对学院中层副职和三级机构负责人全部免去职务,重新竞争上岗,共选拔21名中层副职、26名三级机构负责人。通过走访调研普遍对“三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重视梯队建设,大力选育年轻干部,分层次、分专业建立健全后备人才库,细化培养方向和路径,统筹教育培训、轮岗锻炼等措施,加大使用力度,定任务、压担子,推进优进拙退。落实《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自2018年来,配合省司法厅完成处级干部选任8人次,组织完成科级干部选任77人次。目前学院中层正职平均年龄47岁,中层副职平均年龄45岁,三级机构负责人平均年龄39岁。学院队伍活力进一步激发,干部梯队逐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更趋合理,初步形成了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干事创业氛围。三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重视教师素质提升,培育“双师型”教师。出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目前学院现有双师型素质教师81人,双师型骨干教师18人。探索职称改革,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启动高级职称自评,释放办学活力。近三年来,学院共有11名教师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目前学院高级职称共65人。四是强化团队建设,深度推进产教融合,立足学院教师科研团队建设与专业群建设的实际需要,成立湖南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戒毒矫治技术研究所、犯罪预防与犯罪改造研究所。推进产教融合与校局(狱)合作,鼓励教师融入行业,提高教师团队建设、专业课程建设与科研攻关能力。
三、为民办实事,业绩突出
人事工作涉及工作点多面广,该同志工作务实勤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能以群众利益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耐心说明和解释政策,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想方设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解决遗留多年的人事问题,尽最大努力为群众争取利益,让群众得到实惠。近几年来,立足本职,服务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学院内部核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党委换届选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职称评审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工培养培训、干部档案专项审核、队伍建设信息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等中心任务。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坚持赴基层、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在职级晋升、绩效工资总量、职称晋升、离退管理、劳资保险等方面,积极争取政策,确保相关待遇落地落实。完成103名事业编制授衔工作,目前学院人民警察共230人,占全院教职工的70%。争取落实公务员待遇,完成74名原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套转工作。2019年以来,完成了3次共计146人次的职级晋升工作。统筹兼顾,逐步提高教职工待遇。出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绩效考核办法》《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职职工绩效分配实施办法》,学院于2018、2019年连续两年增加绩效基数,进一步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学院教职工绩效从2016年545.7万元 增至2021年1428万元,教职工幸福感、获得感极大增强。关心关爱离退休老同志,积极为老同志购买补充医保。近三年共走访老同志156人次,赴医院看望慰问65人次,发放各类慰问金12万元,慰问物资55万元。
四、自我要求严,廉洁从政
该同志原则性强,作风严谨,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能坚守底线,廉洁自律,为人正派,朴实低调,对人谦和,没有“官架子”,社会交往简单,没有不良嗜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高风险部门的领导,注重日常风险排查,在干部选任、福利待遇、职称晋升、干部监督等工作中,亲自把关,确保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执行到位。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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