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南岳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了一例未经审批擅自毁坏林地的林业案件。
杉湾村一村民擅自在自家屋后挖山取石,造成林地毁坏,执法队员随即开展立案调查。
红网时刻衡阳6月15日讯(通讯员 谭笑虎 周涛 记者 石珊)“原来这样做是违法的,真是花钱买教训,得不偿失啊!”近日,衡阳市南岳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了一例未经审批擅自毁坏林地的林业案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成某进行普法教育后,成某后悔不已,并主动上缴了罚款。
今年5月,南岳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在巡查中发现,杉湾村一村民擅自在自家屋后挖山取石,造成林地毁坏,执法队员随即开展立案调查。通过调查得知,该林地属于成某的自留地,今年曾有泥土沙子滑落,成某见该处便于挖取石料,便自行用锄头挖土,并使用电锤、撬棍、铁锤开采石块,造成该林地的毁坏。
成某的这类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的规定。
南岳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及《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成某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南岳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阳岳华表示,该大队将以本案作为契机,着力推进标准化办案、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化管理,为努力打造南岳衡山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增添执法光彩。
来源:红网
作者:谭笑虎 周涛 石珊
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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