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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吃卖给别人吃”,监管执法要“长出牙齿”

来源:红网 作者:张鑫 编辑:陈晓丹 2022-01-22 20: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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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黑龙江大学)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地一家名为“叫了个炸鸡”的外卖店开展突击检查。在店内,执法人员发现多处违规乱象。现场视频显示,店铺的厨房油烟机上布满了灰尘和油渍,且油锅正上方部分油渍已经脱落。用垃圾袋装食品,用生锈的剪刀剪鸡腿,生肉不覆膜放冰柜,在厕所蹲坑旁给袋装鸡解冻……执法人员怒问无良商家:这样的炸鸡你自己吃吗?(1月21日《光明日报》)

这样一个致命的反问句,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了。加工厂的负责人曾经说“我们不吃这种水洗山药”;某超市员工曾经把过期的肉放在洗水池上冲洗,面对执法人员“这样的炸鸡你自己吃吗”的质疑,商家也难回答。

“屡禁不止”是因为“管得不严”。对于像“食品安全”这样重大的民生问题,监管部门不能在特定的周期中做“消防员”,发生问题才去监管;也不能提前发布一纸文件,让不良商家有了准备时间,撤换过期的材料、擦拭落灰的桌面;更不能蜻蜓点水般告诫,给不法商家一而再再而三的“整改权”。

“屡禁不止”也是因为“罚得不狠”。食品行业接二连三出问题,不是问题不够多、不够大,而是因为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够重、不够狠,若是处罚力度“一步到位”,那些不合格的食品也就不敢“移步到胃”了。

“监管执法”的基础是“科学立法”,而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处罚措施中,大部分处罚都是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最严重的处罚结果也不过是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法律没能长出“牙齿”,才让违法的行为在红线的边缘雀跃。回想《环境保护法》中提出的“最严”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违法环保法的企业和生产经营者,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逾期1天即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管理手段。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虽然也提过“最严”的要求,但是惩罚还是没有罚到餐饮业的痛点。面对餐饮行业络绎不绝的客流量,获利的诱惑显然远大于被监管后的惩罚,才因此让餐饮行业愈发肆无忌惮,侥幸认为“卖掉过期食品”总比“扔掉过期食品”划算。

“屡禁不止”还因为消费者“意识不到”。消费者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也给商家“自己不吃卖给别人吃”的胆量。图便宜不看质量,图颜值不闻味道……这样的消费者大有人在。食品安全是“防”出来的,不知不觉的“包容”会给不良商家可乘之机,让那些表里不一的商品成为商家的商机。

“自己不吃卖给别人吃”的行为不该屡禁不止,无论时代怎样变化,“安全”这一原则不能改变。希望在这个信息透明、赏罚分明的年代,商家们能打造自己的服务核心,收起自己的贪心,早日找回自己的良心,给人民群众一份安心和放心。相关法律在完善时,也要给消费者相关普法教育,让他们不再用“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老话安慰自己,而要坚决捍卫:干干净净,健康长命。

来源:红网

作者: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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