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锦旗。
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彭悦琴)“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难题!”近日,受援人左某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金龙坪司法所,握着法律服务工作者罗方早的手说道:“感谢你在我晕倒的时候送我去医院,感谢司法所帮我申请了法律援助,感谢政府对我的关怀。”并赠送锦旗以表感谢。
2017年8月,金龙坪街道辖区居民左某乘坐公交车回家,在公交车到站准备下车时,司机提前关闭车门导致左某因惯性摔倒在车内,造成头部及肢体多处摔伤,在左某住院期间,公交公司仅垫付了医药费和部分护理费,并对于左某司法鉴定的伤残等级不予认可,单方与保险公司做结案处理,导致后续赔付一直没有到位,双方多次协调无果。2020年7月,左某向金龙坪司法所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
经衡阳市雁峰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左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随即指派法律工作者罗方早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法院审理诉讼过程中,左某伤残等级需重新鉴定,鉴于本地鉴定条件不允许,法院委托湖南湘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左某年逾70,独自一人生活,从未出过远门,甚至连手机都不会使用,法律工作者罗方早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自费陪同左某到长沙做鉴定,并多次上门协助左某收集相关证据,在历经两次开庭、三次伤残鉴定后,为左某争取到了最大利益。最终,法院判决:公交公司、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左某损失共计75000余元。并于日前已全部赔偿到位。
这只是雁峰区法律援助受助群体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雁峰区以建立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为重点,紧紧围绕民生需求,不断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后盾。
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彭悦琴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