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张孝仓:风雨调解十五载 尽心尽力保平安

来源:红网 作者:陈瑜 罗雪梅 李军锋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0-11-27 22:14:27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新闻 记者 陈瑜 通讯员 罗雪梅 李军锋 株洲县报道

提起株洲县南洲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孝仓,南洲镇的百姓几乎无人不知。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法律为准绳,以情感为基调,以娴熟的调解技巧主持调解各类纠纷460余起,指导村、组调解各类纠纷800余起,调解成功率100%,满意率100%,深得广大群众好评,也受到了各级司法部门的肯定。他十五年如一日默默奉献,践行着“一切为了群众”的誓言,守护着南洲百姓的和谐安宁。

他是“枫桥经验”的发扬者

2003年接手人民调解工作之时,张孝仓在上岗报告中坚定地说:“别的什么岗位我都不选择,只选择人民调解员这个岗位。”

人民调解工作专业性较强,难度很大,面对专业不对口的巨大压力,张孝仓知难而进。白天,他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晚上回到办公室,便关起门来翻阅司法所的各类法律文书、档案。节假日也不休息,“宅”在办公室里读法律。一些同事邀他去游玩、打牌,他都婉言谢绝,以致同事笑他太痴、太呆、太傻。

十五年来,他读通熟知《人民调解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条例》等各类相关法律知识,堪称南洲百姓身边活动的“法律百科全书”。

面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变化,张孝仓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贯穿在调解工作的始终,努力提高调解技巧。他经常到省、市、县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交流经验,与许多优秀的调解员交流调解心得,学习调解技巧。

虽然年过五旬,他却坚持使用电脑学习新时代的调解案例的经验和技巧,并将其运用到实践中完善提升,通过无数次的实践和摸索形成了带有南洲本土特色的“南洲经验”。

他是群众利益的“捍卫者”

十五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实践,让张孝仓深深地知道,只有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才能为老百姓所欢迎,人民调解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2016年5月20日的上午,南洲镇某村的砖厂发生一起意外伤亡事故,张孝仓接到电话后立马与调解员奔赴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死者家属李某神情悲伤、情绪激动,李某告诉张孝仓,死者是其妻子廖某,两人都是益阳南县人,年初就一直在砖厂务工,妻子在推砖过程中发生意外,当场身亡,自己不懂法,希望南洲镇人民调委会帮忙。张孝仓随后找到砖厂负责人协商,告知砖厂负责人如不及时妥善处理既影响生产还有可能引发更大矛盾。

张孝仓向纠纷双方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计算结果进行了告知,并对照法律及证据向纠纷双方作了解释说明,对走司法程序进行赔偿的步骤进行了介绍。鉴于司法程序解决工亡比较繁琐,张孝仓建议最好调解处理该起纠纷,李某和砖厂都同意采取调解解决。随后,张孝仓给砖厂讲明法理,最终,纠纷双方自愿签署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化解。

张孝仓就是这样为老百姓的利益敢于争取,做群众的贴心人。十五年来,他共计调解各类群众利益纠纷260余起,涉及金额900多万元,每起纠纷调处都让群众实现了合理利益最大化。

他是社会和谐的“守护者”

张孝仓深知,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他在排查调解过程中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不仅能及时上报预警,还带领团队主动介入,第一时间稳控局面,化解突发矛盾纠纷。

2015年3月18日下午,湘渌村陈某在砍伐工地陡坡上的树桩时不慎跌落,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施工方罗某承诺先出10万元让死者妻子秦某将死者运送回家安葬,后再谈其它处理事项,秦某同意。当殡仪车行至株洲县向阳广场时,死者家族叔伯兄弟等五六十人赶到,立马将殡仪车拦停,堵住马路,要求施工方罗某立马谈安葬赔偿事宜,然而双方就赔偿金额发生争议,引发向阳广场人头攒动,交通拥堵,情况非常紧急,如不及时妥善处理随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紧要关头,张孝仓带领的调处小组赶到现场,先做死者亲属的安抚工作,真诚劝导其依法主张合理诉求。随后张孝仓找到施工方罗某做劝导工作,召开调解会,指出双方各自的法律责任,引导施工方罗某换位思考、互让互谅。在张孝仓法理情交融的疏导和坚持不懈的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十五年来,张孝仓率领的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突发群体性矛盾纠纷89起,为南洲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多年来,他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省“调解能手”、市“十佳司法所长”,他带领的南洲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2018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红网

作者:陈瑜 罗雪梅 李军锋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pf.rednet.cn/content/2020/11/27/8659183.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普法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