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罗霞 齐果 袁晓玲
深秋夜,风正寒。10月26日凌晨,忙碌了一天的甜品店店主小李拉下卷闸门打烊。她路过满是与法治相关的社区墙绘和楼道,心底升起一股暖意。“这些法律内容每天上下班上下楼都能看到,感觉特别有安全感,还能时刻警醒自己”。
小李的店位于岳麓区岳龙社区,楼房大多建于80年代初期,流动人口多,社情复杂。将法治元素融入老旧小区翻新的“美丽道楼”建设,引导群众参与共建共治,这只是岳麓区“七五”普法创新普法阵地与形式的举措之一。
无论是“大学生法治联盟”,或“企业法律沙龙”,岳麓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岳麓、知识岳麓、创新岳麓”建设,分类分众突出重点对象,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民主法治进程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岳麓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及时制定并下发“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七五”普法经费按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并保证逐年增长。
5年来, 围绕农村普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国家宪法宣传、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数万次。2018年,湖南省首个“区校共建大学生法治宣传创意示范基地”和“区校共建大学生法治联盟”成立,受到司法部和省市领导的肯定;先后建成云麓园社区法治文化公园等50多处法治宣传阵地。岳麓区4人获评长沙市“十佳法治人物”,岳麓山景区被评为2019度宪法进景区先进单位,云麓园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麓山夜话”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同时,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一直是岳麓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问题。
为此,该区通过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等工作措施,根据区委“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系列新规实施的宣传活动。
2019年11月11日晚,一场别开生面的“麓山夜话”举行。该区法、检、公、司“四长”与企业代表面对面,围绕如何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等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互动交流。
区工商联、区发改局、区司法局联合举办的“法治岳麓”营商论坛系列活动,已连续开展了3次。从知识产权到非法集资风险,论坛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难点、痛点等法律问题,进行生动而细致的普法宣传活动。该营商论坛还搭建“湘江法商荟”公益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
湖南阳光靳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在岳麓区成立,对于该区这些年的法治环境变化,公司总经理陈支海深有感触:“生活处处皆有法,尤其是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法律风险是不能忽视的重要环节,也许一个小的法律问题便能对公司造成很大的影响。”
陈支海的感触缘于该公司的一起复杂案件最终靠法律得以圆满解决。他表示,在此期间,司法局多次送“法”上门进行法律指导,“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强化了法治思维,为今后企业依法依规运营提供了不少帮助。”
区司法局普法工作负责人介绍,全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各部门、街镇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集中宣传、开办讲座、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手段,拓展宣传渠道,积极利用微信、访谈、讲座等方法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全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播放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视频数万次,开展法治讲座100多次,悬挂横幅1200余条,开设宣传专栏80余个,组建了一支律师服务团队,开展法律进园区进企业活动200余次。
以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为主的特色法律服务平台——岳麓山国家大科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也在岳麓山下落地生根,24小时提供法律自助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激发市场活力。
“美丽楼道”融入法治元素普法更接地气
普法教育不仅仅为了告诉民众有何法律与法条,更重要的任务是培育其法治理念。旧社区遇上法制文化墙绘,楼道与法律条文都变得生机勃勃。
10月下旬,《法制周报》记者随机走进岳龙社区路边一栋老式6层小楼,印入眼帘的是一块橙底白字的“清风楼”标牌。楼道入口墙面装潢精致的公告栏,楼道特色介绍、居民介绍、居民公约、志愿者名单、社区公示信息等一览无余。
拾级而上,装裱好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廉”、墨竹、清荷等书法国画作品尽收眼底,令人爽心悦目。其他楼道,消防、食品等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各有针对性。
“原来的楼道又脏又暗,这一打扮起来感觉像住了新房子一样。每天看到这些法律法规知识,不少老人都当起了‘法律宣传员’。”见记者探访,正在“平安楼”楼道口打扫卫生的志愿者刘娭毑笑呵呵地说。
岳龙社区书记敖秀君介绍,该社区第一期共建有10个美丽楼道,每个楼道一个主题,社区召集志愿者和楼道居民自己根据主题策划和创作作品扮靓自己的楼道,内容以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文明建设为主。“区司法局提供专业业务指导和部分资金支持,今年年底前将完成第二批法治楼道的改造,更好地营造全社区学法尊法弘法的氛围。”
像这样融入了法治元素的“美丽楼道”,岳麓区已建成100余个。“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法条枯燥难懂。利用居民日常进出的楼道,针对与之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为重点普法内容,才能确保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清表示,“法治楼道”作为创新普法阵地,将继续融入全区的美丽楼道建设中,成为融入百姓生活的普法模式之一。
将法治信仰根植于大学生内心
法治素养不仅是大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会交往的现实需要,更是其走上工作岗位必需的核心素质和基本能力,健全的法治意识是培养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关键。
岳麓区拥有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14所高等院校,大学生基数庞大。大学生的法治意识程度,直接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水平。
如何做好这个群体的普法工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想了不少招。
2018年12月,区司法局联合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及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成立全省首个“区校共建大学生法治联盟”,并在湖南工商大学建成“岳麓区区校共建法治文化宣传创意示范基地”,承担着统筹、策划高校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
在“大学生法治联盟”成立仪式上,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世月表示,岳麓区立足实际,发挥高校集中的优势,采取区校共建方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让高校学子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参与法治实践,壮大了普法宣传队伍,必会为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大学生法治联盟”是“法治宣传进学校”的生动实践,不仅提升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更让这个群体成为践行法治的实践者。
“中国的法治建设,绝对不能少了我们大学生这个群体。”湖南省工商大学法学院研三学生周东波是“大学生法治联盟”志愿者之一,谈到加入这个组织的初衷,他感慨万千:“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更要将法律信仰根植于内心,为法治湖南建设贡献新时代大学生力量。”
据了解,自成立以来,该联盟已经组织开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祖国在我心中,宪法伴我一生”法治快闪“《环境保护法》法治小课堂及垃圾分类实践活动”“法治文创大赛”等20多项活动,吸引5万多名大学生参与其中。
依托区校共建平台植入普法工作
云麓园社区法治文化园是岳麓区第一家宪法主题公园,由区司法局与中南大学法学院、岳麓街道云麓园社区联合打造。在该社区内,中南大学法学院还成立法律服务项目,由大学生志愿者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并组织“模拟法庭”为社区群众和经营商户普法。“高校普法,是以志愿者主动参与普法活动来实现学以致用的普法。”中南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谢琰如是说。
此外,该区还依托区校共建平台植入普法工作,各高校与街道社区达成长期定点普法合作协议,派出法律专业人员为居民提供喜闻乐见的法律节目和法律咨询。
湖南师范大学法律义工团队2017年起,与学堂坡社区合作,每月定时定点开展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与咨询。
最让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法律义工团队队长汪婷婷印象深刻的,是疫情期间为一位居民解决租房期间产生的维修费用的问题。“那个阿姨所租的房子内冰箱等电器无法正常使用,因为迫切需要所以自己先自掏腰包修理了电器,但房东对修理费用坚持不愿意支付。”随后,汪婷婷依据《合同法》为其提供帮助,顺利解决维修费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像汪婷婷这样参与到普法宣传的大学生还有很多,他们把目光投向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的社区居民身上,帮助他们采用合法的途径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分类分众突出普法重点
“七五”普法期间,岳麓区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深入了解和准确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坚持把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并将《土地法》《环保法》《水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
此外,该区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三大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抓住“关键”持续发力,着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宣传志愿者力量。
据统计,岳麓区送法下乡,共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500余人次,组建普法宣讲团125个,开展法治讲座2000余场次。以各种形式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宾馆、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共发放宪法读本6000余本、宣传册3万余份,参与人数5万余人,形成“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浓厚氛围,为进一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健全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
健全制度、加强考评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关键。岳麓区出台《关于在全区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厘清各部门具体的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宪法及宪法性文件由人大机关实施为主,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由司法机关实施为主,部门法由执法机关实施为主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格局。
该区还制定以案释法实施意见,推进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人社、交通、市场监督、卫健、住建等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案件向各群体开展普法宣讲,定期开展行业法治培训;区检察院开设了“以案说法”专栏,岳检察院一民事监督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检察官周萃荣获“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区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现场直播、法律文书上网等形式,落实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宣传法律,并组织开展“千名代表委员走进法院零距离监督”专项活动和“法院开放日”活动;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0余件。
后记:
“下一步,将从“法治GDP”入手,进一步细化普法评价标准,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岳麓区司法局局长李明清表示,要建立和完善公职人员学法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管理部门的普法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进一步调动部门普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普法合力。
此外,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必须且急需的法律法规,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根据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采取订单式普法、案例式普法、项目化普法,运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普法,与时代发展接轨,多采用时代流行方式,增强公众对法律的兴趣。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法周视线
作者:罗霞 齐果 袁晓玲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