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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检察何秋花:“刚”与“柔”,让法律之光更加灿烂

来源:红网 作者:胡蓉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0-07-21 13: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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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何秋花。

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胡蓉)从检13年来,她多次被评为株洲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株洲市优秀检察干警、株洲市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被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嘉奖5次,记三等功5次。在她的带领下,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原公诉局先后获评湖南省十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0年7月,她获评“湖南省十佳女检察官”。她,就是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何秋花。

“何主任,报捕案件的补充资料,请您审核一下。”“秋花姐,这个案子的量刑意见,请您指导一下。”……采访何秋花时,她的办公室频繁有人进出,电话也络绎不绝,工作时常被打断。但何秋花始终保持有条不紊、不慌不乱的状态,仿佛一切尽在她掌握之中。

她说她做的都是很平凡的工作,但心中有个不平凡的信念——“让法律之光更加灿烂”。

执着的追光者

从小就爱打抱不平,颇有女侠风范,崇拜法庭上唇枪舌剑、义正言辞的检察官。2002年,填报高考志愿时,何秋花第一志愿专业全部填的法律专业,但最终被湖南师范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录取,与法律擦肩而过。大学毕业后,何秋花进入到长沙一所大专院校教书。

常人眼里,大学老师是个很不错的职业,但她一直放不下心里的法律梦。2007年湖南省法检系统招考时,她毅然报考了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一心想去一线办案,没想到却分到了办公室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由于非科班出身,写材料时,有些法律术语不懂。何秋花也有过苦恼。但她坚信“付出就有回报”,夜以继日地熟悉检察工作流程,研读法律专业书籍,经常向领导同事请教实物。2007年,醴陵院在办理震惊湖湘的“王芝虎涉黑涉恶”团伙案时,何秋花被委派到办案一线,与院侦监科同事一道加班加点。不同的是,其他同事负责查阅厚厚的案卷,她则是以笔为剑,一线跟踪撰写关于办案的深度报道。文章见诸各大媒体后,社会反响热烈,何秋花深切感受到了文秘人员的价值所在。

2009年,何秋花以406的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她终于不再是“门外汉”,以更加专业的水准,雕琢出一篇篇精品佳作。综合工作是清苦的。丈夫和家人均在老家郴州,她独身一人在醴陵,怀孕挺着大肚子,没有请过一天假。同事都笑称她是“拼命三娘”“装了个永动力的小马达”。2011年1月19日,分管办公室的副检察长杨林英至今记得这个日子。当晚天寒地冻,大雪纷飞,何秋花在办公室修改检察工作报告。深夜回到家,何秋花就感觉身体不适,当即被送入医院,于当晚生下大女儿。生完孩子后,产假还没休完,就提前来上班。白天忙各种繁琐的事,晚上把孩子哄睡后,就静静地趴在电脑前爬格子。在她的努力和带领下,办公室工作考核连年位居株洲检察系统第一名。而她本人也在各类报刊网络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80余篇、综合经验材料160余篇,理论调研30余篇。

2012年,为了解决两地分居,丈夫放弃家乡的乡长职位调到醴陵当了一名普通干部。有了家人的全力支持,何秋花工作更加投入。

2015年元月,何秋花被任命为公诉局局长。她终于实现了多年夙愿——身着检察蓝,一线执法办案。她多珍惜这个工作岗位呀!上任伊始,她创建了“一周一讲坛”、“一新人一师傅”、“典型案例剖析”、“疑难案件探讨”等制度,全面提升了公诉工作水平。

2020年6月,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她又义不容辞地竞选第二检察部主任。她自信满满又略带调皮地说:“第二检察部办理的都是复杂疑难案件,今年考核指标也有128项。我已经仔细研究过了,并想好了各项工作措施。万事俱备,只差一个在二部施展的平台了。”台下的领导同事都被她逗乐了,纷纷给她投出了支持的票。她如愿当选第二检察部主任。

“刚”字当头,坚决捍卫法律权威

“让法律之光更加灿烂,首先就要秉承执法如山的理念,坚决维护公平正义。”何秋花说,办案札记本上写的这句话,是不断提醒自己,要把每一起案件办“铁”、办“实”、办到“极致”,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业务性极强、涉及面最广、工作强度最大的业务部门。尤其醴陵院是办案数量位居株洲地区首位的检察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何秋花主动承办疑难复杂大要案件。有一个月,公诉局受案170件,每人分了20多个案子。当时何秋花正二胎孕期,反应大,医生要求她回家卧床。但她根本没提请假的事,照样加班加点,实在太累了就关上办公室门在沙发上躺一会。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她核阅把关了公诉案件3222件4440人,提出抗诉20件66人,发出检察建议66件。无一起案件无罪判决,无一起案件引发涉检信访。

2020年4月28日,何秋花办理的游某某、董某某等22人涉黑案,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件。“这个案子现在说起来轻松,但当时真的熬了不少夜,受了不少‘折磨’,而且我得罪了好多人。”谈起案件的办理经过,何秋花记忆犹新。该案系湖南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醴陵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案件。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涉案罪名达11个,厚厚的卷宗50多册。犯罪嫌疑人分别关在株洲县、攸县、炎陵县等地看守所。此时的何秋花已是2个孩子的母亲,二宝仅8个月,还在哺乳期。何秋花顾不上嗷嗷待哺的幼儿,早出晚归提审,补充侦查取证。在审查起诉的一个月时间里,何秋花每天强忍着哺乳期的身体不适,加班加点,挑灯夜战,甚至有2个夜晚通宵达旦。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她只好满怀歉疚的给幼儿戒了母乳。

何秋花和专案组成员一起严格审查事实和证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认真审核每份证据,捋清楚每笔犯罪事实的证据,成功追诉3人,追诉遗漏罪行5起。庭审整整进行了5天,面对19名被告人及22名辩护律师,何秋花没有丝毫畏缩,充分准备,从容应对。讯问环节,涉黑组织首要分子辩解不成后,恼羞成怒,凶狠地盯着何秋花说:“何检察官,我会出来的!”面对这赤裸裸的威胁,何秋花没有畏惧,精准指控、精确示证。有一位辩护律师咄咄逼人,步步紧逼,指责公诉人引诱提问。何秋花毫不慌张、有理有据、尽显风采。庭审后,辩护律师对她说:“虽然法庭上我们对抗比较激烈,但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应变能力和业务水平。”2019年8月16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两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柔”在心中,为法律融入暖色调

“让法律之光更加灿烂,就要传递法律的‘正能量’,让法律如同阳光一样温暖。”何秋花眼神坚定,温和地说。

“真是太谢谢你了,何检察官,我哥哥腿脚不灵,住在三楼,出庭确实不方便。”2015年2月9日,何秋花从法院开庭回来,刚到院门口,就有人叫住了她。原来是一起故意伤害案当事人的亲人,特地来向她道谢。

2005年,彭某某一时冲动,将人砍成重伤后,在外逃亡近十年。2014年身体中风,回家自首。在讯问过程中,彭某某情绪激动,时不时眼泪、鼻涕一把流。何秋花让同事给他倒来温开水,给他递纸巾,几度中断讯问,和他家人一起抚慰他。彭某某客观上行走不便以及主观上良好的认罪、悔罪表现,何秋花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当即与法院刑庭庭长联系,决定案件庭审时彭某某不用去法院,由何秋花与承办法官一起去彭某家里开庭。

在办理的周某某、黄某某、杨某某等6人寻衅滋事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6人误以为蔡某某等人是偷狗贼,而将其驾驶的汽车砸坏,扣押蔡某某等人,并强行索要蔡某某等人出资18000元。事后,杨某某等人退还了18000元,并赔偿了被害人医药费及车辆维修费共计9000元。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杨某某系在编教师,且其所在村仅一所学校,只有五个娃娃上学,杨某某是唯一的老师。该村为省级贫困村,地处山区,极其偏僻,师资贫乏。杨某某平时表现良好,所教学生成绩排在当地学区上游,且富爱心,在学校校舍改造期间,其主动安排学生在自己家里上课。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结合本案案情、社会危害程度、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及认罪态度,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等公开听证,最终决定对杨某某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对其他几人提起公诉。这个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既有效打击了犯罪,又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得到了教育系统和当地百姓的一致好评。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何秋花总是这么说。面对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她都会自带阳光笑容,希望用自己的乐观感染对方;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她都客观公正,设身处地站在案件当事人双方考虑,努力“将冷冰冰的法律执行得有温度”。

一面是铁面无私,打击犯罪绝不手软;一面是春风满面,柔情传递法律温暖。她将“刚”与“柔”倾情交融,让法律之光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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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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