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照片。
联合少数民族罪犯家乡政府有关部门到狱帮教。
监狱团委组织团员青年到聋哑学校重点帮扶少数民族聋哑儿童。
红网时刻6月16日讯(通讯员 李军锋 谢军)6月16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长沙召开,湖南省津市监狱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
津市监狱毗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所押罪犯包含土家族、苗族、回族、维吾尔族、侗族、土族、朝鲜族等少数民族。多年来,为适应民族团结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监狱党委切实加强对当前民族工作形势和民族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警察职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广大警察职工养成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了监狱力量。
津市监狱党委将与民族工作相关的理论政策法律知识纳入警察职工日常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在监狱广播站开设“话民族团结进步”专栏,进行常态化的民族工作宣传教育,使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及贯彻民族政策观念在全狱上下深入人心。
津市监狱始终坚持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坚守讲法治、讲政策两条底线,有针对性地做好少数民族罪犯改造工作,确保监管改造秩序持续安全,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双丰收。
津市监狱有效运用政治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等多种手段,采取集中学习及举办文艺表演会、演讲赛、征文赛等形式,着力加强全体罪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增强全体少数民族罪犯对国家、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对少数民族罪犯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并给国语能力低下的少数民族罪犯购置同步翻译机,提高国语学习效率,解决语言沟通障碍,帮助少数民族罪犯更便利地与他人及外部社会接触、交流,增加直观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机会。
同时坚持对各民族罪犯在执法执纪上一视同仁、在生活习俗上区别对待。津市监狱想方设法落实在押的维吾尔族、回族罪犯有关政策,专门设立民族灶。针对牛肉、羊肉较猪肉贵的实际,为不降低民族罪犯生活标准,对其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生活费;尊重有的少数民族一生不能剃光头的习俗,对该民族罪犯采取大部分剃掉,留一小部分或者一绺的折中办法;组织各民族罪犯一起过其他民族的传统节日,促进各民族文化互相交流、各民族罪犯感情互相融合。
津市监狱多措并举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少数民族罪犯融入改造集体。加大警察个别谈心谈话力度,关押少数民族罪犯的监区分管领导、分监区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警察对包管少数民族罪犯每周不少于2次谈话,确保少数民族罪犯思想心理问题得到及时掌握、解决;允许离家很远的少数民族罪犯有条件地建立亲情册、民族相册,满足他们的思乡念亲之情;专门设立少数民族罪犯爱心基金,用于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罪犯。
近年来,津市监狱团委、工会积极发动警察职工志愿者400多人次,走进津市市特殊学校、敬老院,点对点帮扶少数民族聋哑儿童、少数民族老人。
2015年以来,津市监狱争取当地司法局支持,对常德市石门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吉首、龙山、永顺等地100多个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罪犯家庭进行实地走访,共发放助学金、扶贫资金共30多万元。
2017年,津市监狱专门邀请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对在押的40多名少数民族罪犯进行帮教,为其介绍家乡的发展变化、解读刑释安置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高墙内,使他们深怀感恩之心积极投入改造。
自2012年起,津市监狱团委每年组织30多名青年志愿者,带着学习、体育用具和日常生活用品到津市市特殊学校,看望唐会明、田泽元、陈晓洁等少数民族聋哑儿童。
津市监狱第二押犯点警察王先锋在监区支部支持下,坚持每年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钱,同他人一起联合资助永顺县一对父亲去世、母亲出走、当时濒临失学的土家族姐弟,在当地成为美谈。目前,受资助的姐弟俩都在正常上学,姐姐在永顺县一中读高中,弟弟在当地镇小学读五年级。王先锋表示,他会一直资助到姐弟俩大学毕业。
来源:红网
作者:李军锋 谢军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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