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吕小娇)“谢谢宋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这下我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4月15日,浏阳法院园区法庭成功调解长沙某公司诉某上市公司下属三家子公司的三起买卖合同纠纷后,被告代理人高兴地说道。
据悉,该三案均于3月16日立案受理,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标的额达2437万元。承办法官宋娇经依法审查后发现,三被告的资产状况良好,账户现金充足,名下不动产无抵押登记,亦未被查封,没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且该三家公司的母公司为上市企业,考虑到三被告作为外向型出口企业,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对企业发展势必会产生较大影响,而当前正处于产业经济复苏阶段,各地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正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进程。出于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平衡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等综合考量,宋娇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后,一边对原告的保全请求依法予以驳回,裁定作出后,原告未提起复议;另一边马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促使其对应付货款总额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在履行期限和诉讼费用的承担上,原、被告又各执一词,调解陷入了僵局。于是,宋娇法官给予双方两天时间考虑。在这两天中,宋娇法官通过线上联系当事人,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案件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同时提出了解决方案,合理分配受理费用和缩短付款时间,三案的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并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至此,该系列案得以成功调解,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态势的好转,浏阳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作为,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恢复活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按下了司法保障的“快捷键”。
来源:红网
作者:吕小娇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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