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0-03-20 15:19:0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3月19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陶琛 唐劲)日前,湖南高院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拓宽金融纠纷解决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金融纠纷。

《意见》坚持“依法公正、便民高效、注重预防”的原则,旨在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银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预防和化解金融消费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推动完善金融行业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减少金融类案件增量,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中所称金融消费纠纷,是指金融消费者与湖南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会员之间因金融服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该纠纷属于湖南省法院管辖范围,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业务、征信业务、外汇业务,案由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票据纠纷、信用证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意见》明确了诉调对接模式、诉调对接程序等要求,为全省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提供了工作指引。湖南高院将湖南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人民法院对金融消费纠纷调委会自主受理调解、人民银行转交调解或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达成的协议提供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湖南高院负责对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强化沟通联系,共同推进金融消费纠纷调委会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典型案例,定期向社会公布,引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推动金融机构诚信经营。要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此外,《意见》对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纠纷调委会的调解工作能力和通过信息化进一步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等提出了要求。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pf.rednet.cn/content/2020/03/20/6877759.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普法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