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欧建新)2月12日,衡山县店门镇桂水村成某元向司法所反映:“邻居成某对我家安装的玻璃钢化粪池看不顺眼,要求移动,遭到我的拒绝后,将他家的尿桶放在我家厨房门口,臭味难闻,村里调解了几次,无法解决。只有你谭所长来了才会有办法……”不等对方把话说完,所长谭祥斌立即赶了过去。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店门司法所连续接待、处理的第五起民事纠纷。
到达现场后,谭祥斌注意到,成某以化粪池占用了自己的土地为借口,将尿桶置于成某元厨房门口,是想以此为手段,逼迫成某元移动化粪池,纯属故意搞事,制造矛盾。尽管双方都和谭祥斌是熟人,但在处理问题时,谭祥斌毫不留情面,在查明玻璃钢化粪池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时,责令成某将尿桶立即无条件移走,并当着群众的面宣传环保知识,对成某的不道德行为进行了公开的批评。
谭祥斌已任多年的司法所长,为人正直、处事公正,深受群众拥护,处理的民事纠纷不计其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他一边到村组(社区)进行抗疫防控宣传,一边排查、处理矛盾纠纷,尽调解之职责,为抗疫保稳定!
1月31日,店门镇桂水村发生一起三岁半幼童误入邻居池塘不幸溺亡的意外事故,事发当天,奶奶在厨房洗碗,爷爷带着孙子出来看别人打牌。在爷爷看牌过程中,孙子离开了他的视线,不知去向,一家人急忙寻找后,发现吴亮躺在邻居谭某生的池塘里,待从水中救起时,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经现场勘查,谭某生的池塘离吴某家有40米,四周设置了安全防护网,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谭某生没有犯罪的故意。谭所长通过分析后认为:这是一起因监护不力所导致的亡人事故,监护人应对事故的发生负全责。为了给亡者亲属一个安慰,谭所长从实际出发,与谭某生进行深入的沟通,认为谭某生虽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但毕竟小孩死在他的池塘里,遂建议谭某生给死者亲属适当补偿。通过协商,最后达成了谭某生一次性补偿给死者父母6万元的协议。
2月11日,店门司法所又对2020年1月29日(农历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新田村发生的打架纠纷组织了一次专门的调解。
据反映,1月23日这天,为追查组内18000元修路款的去向,肖某平打电话给现任村支部书记阳某东。阳某东认为这笔钱不是自己经手,在回答时说:“这不关我的事。”肖某平则认为,既然你是村里的书记,理所当然要管,要不然你这个书记就不要当了。当时,双方在电话里都充满了火药味。阳某东性急:“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过来!”放下电话就直接来到了肖某平组内进行理论,因肖某平口气强硬,双方互不相让引起了争执。闻讯赶到的阳某东的儿子等人不问青红皂白就动了手,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事发后,肖某平报了警,派出所及时进行了调查,阳某东也将肖某平送到了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司法所在了解情况后,对阳某东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指出,身为支部书记,为群众服务做好解释工作是自己的本分,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只会让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对纠纷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同时,积极做好受害人肖某平的工作,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就要用正确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在纠纷发生过程中也存在言语不当的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司法所的耐心劝导和不懈努力,阳某东主动上门承认错误,承担全部医疗费,并给予肖某平适当的补偿,肖某平也表示不再追究阳某东的任何责任。
谭祥斌说:“调解纠纷是我们司法所的职责,我们不能投身抗疫一线,但及时调解好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也是为党和政府分忧,为防控疫情作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欧建新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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