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抠脚式监督确有小题大做之嫌

来源:红网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19-08-13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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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飞

近日,河南商丘梁园区刘口镇一名女干部开会时抠脚的照片在网络引发热议。当地镇政府随后通报称:经核实,杨某在8月3日入村开展扶贫工作,不慎崴了脚踝,当天晚上贴敷膏药,加上开会当天会场有蚊子,脚部不适,忍不住挠了一下。通报还称,舆情出现后,女干部十分后悔,向镇党委做出检讨。

媒体就此事的讨论呈现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要拿蚊子来“背锅”,女干部应该正视问题真诚道歉;另一种观点则强调,应该对基层干部多点理解,不要动辄煞有其事上纲上线。在公共讨论中各讲各的道理,这是一种常态。但是就此事而言,理解宽容的主张似乎更有几分道理,因为抠脚式监督确实有小题大做的嫌疑。

有一个流行的固定句式,叫做“XXX无小事”,比如安全生产无小事、民生工作无小事等等。套用一下,是不是也可以说“干部形象无小事”呢?在一定程度上,这样说也不是不行。毕竟,干部的形象体现了政府的形象,干部应当时时处处注意以身作则,维护好政府形象。但是,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女干部抠脚照流传到网上,就一定要向女干部问责、让女干部检讨吗?未必。

在没有反面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当然会选择相信当地镇政府的通报内容。根据通报,出现抠脚的问题,原因有二:一是女干部因工作崴了脚,二是会场里有蚊子叮咬。在这种情况下,伸手挠一下脚,虽然不雅,但也情有可原。尤其是考虑到该会议召开的场所是乡镇,基层工作人员估计不会讲究到连抠脚都不能容忍。既然如此,抠便抠了,女干部做检讨又是何必呢?

有一些细碎的个人举动,在现实生活场景中并不显眼,也不会引起什么不适感。但是,当这些举动被置于网络等公共场合的时候,就会呈现出放大效应。在这样的效应面前,一方面干部们自当多加注意,同时作为监督者的网友们也应该怀有一颗实事求是之心,不去哗众取宠,不搞听风就是雨。我们不妨反问一句,换作是自己,自己能够经得起这种放大式检验吗?

这样说,绝非是要大家放弃自己监督和评判的权利。恰恰相反,反对抠脚式监督,正是为了让真正的监督权利落到实处,打到痛处。监督干部,既可以监督其是否廉政,也可以监督其作风情况。但负伤后抠一下脚,实在反映不出其德能勤绩廉当中的任何一个方面。这样的伪问题,吵起来很热闹,到头来不过是一地鸡毛而已。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怕是于公共利益无益。

如果说这件事一定要问责的话,应当问宣传把关之责。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当然值得去宣传,但是文字、图片还是经过专业的把关为好。不然的话,或错别字满篇,或图片亮丑出洋相,都属于没有帮忙、反倒添乱。在无关原则的地方,请给基层干事的人多一点宽容与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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