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编办批准社矫执法大队成立
落实司法部 《改革纲要》 队建制试点 为我国社区矫正提供“冷水江范本”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 记者 罗霞 通讯员 马慧
“我宣誓:我志愿献身于崇高的社区矫正事业,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7月4日,随着铿锵有力的宣誓声响起,冷水江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正式成立。从司法局内设机构到执法大队,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从司法所剥离,经编办审批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标志着经过9年的不断探索,跨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将社区矫正真正推向机构专门化、队伍专职化、场所专有化、工作智慧化。
(大队中队授牌仪式现场。)
抓住改革契机
7月4日下午,冷水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段平屏宣读完《关于设立冷水江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的通知》,在场的所有人心中舒了一口气,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们深深知道,这一刻的到来有多么不易。
早在2014年,冷水江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叶冠西便开始考虑实行社区矫正队建制,一直苦于没有相关政策和文件。
今年初,司法部下发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提到“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推进队建制试点”。省司法厅今年工作重点中也提到“关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这让叶冠西欣喜不已,“这是非常好的改革契机”。为抓住这一机会,他随即与市编办取得联系。
果不其然,叶冠西吃了闭门羹。他并未就此放弃,而是到省司法厅,把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娄底市司法局关于队建制相关文件找到后再到市编办,结果还是不行。
叶冠西决定改变策略,他拉着市司法局局长苏建桥一起,又把近年社区矫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向政府常务会议、市委领导逐一汇报,争取支持。
“《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我们要成立的这个就是社区矫正机构。”叶冠西说。
(中队均有独立院落和办公执法场所。)
队建制释放发展潜力
在叶冠西的不懈努力下,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一事终于提上了冷水江市2019年第10次政府常务会议。会上形成共识,同意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机构、执法体制改革,理顺社区矫正机制,同时写进“三定方案”。
那些日子,叶冠西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早上5时30分到办公室,晚上过了11时才离开,连周末都在家处理材料。他像个陀螺一样不知疲倦地运转。“现在还只是第一步,后续还有很多挑战等着我们。”叶冠西难掩倦容却又高兴地说。
为什么要实行社区矫正队建制?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近10年的叶冠西认为,由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的正常发展。
“司法所事多人少,工作繁杂,点多线长面广。”叶冠西介绍,除承担司法行政的8项基本业务职能之外,还要承担乡镇的中心工作,如驻村、精准扶贫、信访维稳等。“没有更多的精力专门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场所一般都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院内,社区服刑人员在开展行为规范训练、学习等日常工作时,有人对此有想法甚至不满。“社区服刑人员也不愿意进院子,因为熟人多,情面上过不去。”叶冠西说,依托乡镇还有可能遭遇行政干预,对严格执法有一定影响。
“队建制实行后,全市社区矫正按统一执法、分片管理的执法体制。”叶冠西介绍,大队统一行使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职能,中队分片区负责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应用智慧化手段,在专门场所管理社区服刑人员。
警力精简促效率提高
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作为司法局的内设行政执法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2名,与市社区矫正工作局实行“局队合一”。大队下设4个中队,作为派出机构,分片负责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每个中队管辖2到3个乡镇(街道)。
12名专职人员从何而来?从市司法局公务员中抽调精通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骨干。
执法大队和中队共配备13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人,社工1人。本科以上学历8人,研究生学历2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人,计算机专业1人。具体分配为执法大队5人,每个执法中队2人-3人。
叶冠西表示,社区矫正工作从司法所剥离,司法所的工作量少了。过去,加上社区矫正中心,以及司法所社区矫正专干等,全市管理人员就有22人。“现在等于释放了8名警力。”
叶冠西认为,兵在于精,不在于多。只要管理得好,还是能够做好目前的工作。
三中队队长吴紫剑印证了以上说法。“专职化后,工作更具体,直接负责监管、教育、帮扶等。”吴紫剑说,中队共2名队员,目前面临的压力和工作量还能承受。
“有压力才会有动力。”二中队队长何晶晶笑着说,队建制促进了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让社区矫正执法队伍更加灵活机动。
大队长佘志燕也认为,实行队建制后,任务下派等工作机制更顺畅。“心情都舒畅多了,不像过去顾虑太多”。
“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下来了”
布溪司法所所长郭远红还记得,2011年11月16日,她从公安机关手中接过首位社区服刑人员、刚从娄底监狱假释出狱的潘某。
此后近9年时间,郭远红的工作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除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共法律、安置帮教以及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外,超过一半的时间用在社区矫正工作上。
“我们司法所在城区,社情较为复杂,我们每天如履薄冰,晚上睡觉都担心会不会有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郭远红回忆,这些年基本在焦虑中度过。
6月21日,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曾六勇、指导员马辉从她手中接过所有资料时,郭远红终于如释重负。“心中的大石头终于放下来了”。
“通过监管和帮助,让一个个误入歧途的浪子重新走向社会,成为社会的‘合格产品’,心里还是很欣慰很有成就感的。”郭远红表示,虽然司法所不再负责社区矫正的监管工作,但如果涉及到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相关事项需要协调等事务,她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配合。
办公执法硬件软件两手抓
7月5日上午,《法制周报》记者在锡矿山矿务局南矿区看到,原飞水岩司法所独栋办公小楼,已改造成三中队的办公执法场所。
共有两层的办公用房设置了办公室、报到登记室、宣告室、训诫谈话室、教育培训室和监控指挥室等6个功能室。教育培训室内,6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正在集中教育学习。
为实现社区矫正办公执法场所专有专用,该市先后投入300余万元,在中心城区和乡镇3个执法中队建成有独立院落和独立办公的执法场所。
在队建制改革同时,中队场所建设与信息化建设一体推进。在市社区矫正中心和各中队装备均应用省司法厅组织研发的“智慧矫正视频系统”,中心和中队各功能室装备高清监控摄像头、视频会议摄像头、刻录机、无线传输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这些智能装备所采集的信息与“湖南省智慧矫正视频系统”或“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自动对接同步、互联互通。
在指挥中心,可实现省、市、县(市)、中队四级视频会议、视频督察、视频点名和同步远程视频教育,可对执法场所和移动执法情形进行视频监控和视频指挥,对社区服刑人员报到、集中教育学习实施人脸抓拍、人证比对,实现自动考勤等。
大队装备一台移动执法指挥车,与上述两大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对接,在开放区域条件下实现社区矫正业务的实时办理和应急指挥调度。
“队建制”改革起到了“三减三升”的效果。“既释放了警力,减少了管理人员和管理成本及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成本,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苏建桥说,今后将继续深化社区矫正改革创新和“智慧矫正”实践应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为全省乃至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贡献智慧和经验。
来源:法制周报
作者:罗霞 马慧
编辑:段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