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30日讯(记者 叶琴 通讯员 冉义)日前,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23号),对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方案,2019年9月起,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时执行“三项制度”,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按照执法实际需要,合理配备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设备。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
方案提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2019年9月底前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与人员。省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9年9月底前制定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并指导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编制工作。
方案还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行了部署。
来源:红网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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