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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进入“二审”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编辑:严欢 2015-12-03 09: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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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进入“二审”

  湖南日报12月2日讯(记者 刘文韬 实习生 郭子宁)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二次审议稿增加了关于贫困户识别程序等规定,并增加和完善了扶贫开发的一些具体措施。

  精准扶贫首先要精准识贫。为堵塞“假贫”漏洞,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规范了贫困户识别程序:贫困户由农户申请,其中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等由村民小组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的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公示评议结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审核结果;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此外,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审定结果在贫困户所在村和村民小组公告。公示和公告时间均不少于7天。

  为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草案二审稿增加和完善了一些具体措施。如关于教育扶贫规定中,增加了“对有贫困地区任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称”、“对贫困户中的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等条款;在就业扶贫规定中,增加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贫困户中新成长劳动力进行免费职业教育,并为其就业提供帮助;制定计划,分批对贫困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生产技术指导,并减免有关费用”等内容;关于住房保障规定中,增加了“提高无房户和危房户改造补助标准”等内容;在医疗扶贫规定中,增加了“筹措资金,对贫困户就医个人承担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对有贫困地区医疗工作经历的医疗卫生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称”条款。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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