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气球”“奶油气弹”……这些词在青少年中悄悄流行着。“甜甜的感觉,吸的时候仿佛时间都凝固了。”吸食者眼中,“笑气”可以带来短暂的快乐。但是,这其中隐藏着多少危险,吸食的青少年或许并不清楚。日前,一则题为《“笑里藏刀”何时了!这条黑色产业链该如何斩断?》的报道再次引发人们对“笑气”的讨论。
“长期频繁使用‘笑气’,会打破神经递质生理平衡,引发严重‘笑气’依赖性、上瘾性,严重影响使用者的身心健康。‘笑气’还具有一定的氧化性,可以与维生素B12发生化学反应,破坏维生素B12的生物活性。维生素B12是人体必需维生素,缺乏后会降低许多酶的活性,从而影响神经髓鞘结构。”北京科技大学化学和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宋青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尚未归入毒品范畴,“笑气”监管难度大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可以引起人体内啡肽的释放,而内啡肽是著名的“快乐激素”。自十六世纪被发现以来,“笑气”在医疗上已被作为麻醉剂和镇痛剂广泛应用。
出人意料的是,这种气体近些年被改造成装在金属罐子里的潮物,发展成了一种最潮的消遣游戏,在演唱会上、派对上、酒吧里、娱乐聚会上都能看到“笑气”的身影。
医学安全性不能保证“笑气”长期滥用的无害性。“滥用‘笑气’的人往往出现维生素B12缺乏症,导致神经错乱,甚至智力障碍、视听功能障碍、降低肌肉的收缩能力,严重者会瘫痪。”宋青说。
浙江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教授耿昱介绍,长期大量滥用“笑气”会影响维生素B12的代谢,造成恶性贫血,导致周围神经和脊髓病变,出现手脚麻木无力、行走不稳、共济失调等症状,还能造成精神异常,如嗜睡、抑郁或精神错乱,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
截至目前全球有多少人受到“笑气”的危害,这一数据尚不明确。而且,至今还没有哪个国家把它列为毒品。2015年,一氧化二氮被归入我国《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尚未将其归入毒品范围。
由于它作为一种食品加工工业助剂,并不在我国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也不属于法定的新型毒品,因此很容易就能买到。这就给管理带来难度,难以从源头遏制滥用行为。
根据用途严格管理,提高违法成本
食品添加剂、危险化学品、医疗麻醉药……商家利用“笑气”的多重身份,寻找法律的空隙。近几年有关恶性案例频频出现,且有日趋严重的态势,应当引起重视。
此前,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2016年世界毒品调查报告就显示,“笑气”成为全球第七大流行滥用药物。但现实中,“笑气”的监管和处罚都遭遇困境。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并未禁止向个人销售“笑气”。
据山东某民警表示,曾在检查辖区内娱乐场所时发现,多地存在向顾客提供“笑气”的经营行为,随后查明该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只能将发现的情况和线索移交给安监部门。
对此专家指出,目前的立法尚不能限制“有证企业”向个人销售“笑气”以及个人“娱乐使用”的行为,导致公安机关对滥用行为无禁止或处罚的权力。作为危化品,工商、卫生和安监部门仅有权对企业使用的范围、剂量做出规定,对个人购买和使用行为缺少监管的职责。
“升格‘笑气’的强制管理宜早不宜迟。”上海市戒毒管理局理论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对“娱乐使用”的“笑气”要尽早纳入新精神活性物质列管,对医疗和食品用途的“笑气”要在生产、使用、销售、流通环节多头加强管理,提高全链条的违法成本。“可由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笑气’的销售和购买做出明确规定,禁止向个人销售,并禁止个人购买、使用。”该负责人建议。
“‘笑气’本身较容易获得,加上年轻人好奇心强、自控力差,容易成为滥用‘笑气’的受害者,导致身心严重受损,且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耿昱说,希望社会各界引起充分重视,从源头上遏制“笑气”传播,加强宣传教育,关爱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同时再次提醒,千万别碰“笑里藏刀”的东西。误吸后一旦出现症状,应尽早就医,治疗效果和就医的时间有相关性,早期诊断的治疗预后会相对好一些。(记者 马爱平)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马爱平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