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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当庭宣判“云上法庭”第一案
2020-03-09 09:37:05 字号:

洪江市当庭宣判“云上法庭”第一案

庭审现场

法治湖南网3月6日讯(通讯员 黄爱军)3月5日,洪江市法院网上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并当庭宣判,这是洪江市法院运用“云上法庭”庭审系统审理的首例案件。

被告李某春于2016年7月22日在原告湖南洪江市某银行借款20万元用于经商,贷款到期日为2018年7月22日。截至2019年12月14日,被告未还贷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8万余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洪江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还款。

经过核实原被告双方身份、宣布庭审纪律及告知双方诉讼权利后,庭审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顺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信号传输稳定,画面声音清晰,双方当事人反映良好。

疫情防控吃劲时期,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生命健康安全,洪江市法院作了充分的准备,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等进行了“云上法庭”系统应用培训,对设备进行升级维护,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下一步,洪江市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健全“云上法庭”应用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法院工作信息化建设。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黄爱军

来源:法治湖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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