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调解篇|刘治军:忠诚为民力调解 崇法担当促和谐
2019-06-28 15:33:00 字号:

【编者按】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他们走家串户、广纳民意,让法律法规接地气、合民意;他们刚正不阿、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威严;他们坚守高墙、对抗毒魔,拯救一个个迷失的灵魂;他们讲法规、说案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他们尊崇法律、服务百姓,无论走到哪里,因为有了他们,群众就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红网推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系列故事,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故事。

DSC_7281 - ??.jpg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涔天河司法所所长刘治军

红网时刻 记者 段宇翔 通讯员 谢春明 报道

刘治军现任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涔天河司法所所长,自2006年转业以来,他已在基层人民调解战线上奋战了12年。12年来,他的足迹踏遍了辖区的山山水水,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哪里就有刘治军的身影。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辖区的稳定和谐、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2年来,刘治军坚持“在调解之中普法,在普法之中调解”,达到调解一案,普及一法,教育一片的效果,受到辖区群众的交口称赞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他先后6次受到县人民政府嘉奖;2015年被湘粤桂“四市”评为边界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16年被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2011-201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2017年被江华县政府评为综治先进个人;所在所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省厅评为人民调解工作优秀司法所,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

在普法中调解 他是法律政策的宣讲人

刘治军把普法宣传作为人民调解的基础工程来抓。

刘治军所在辖区涔天河镇是湖南省一号水利工程所在地,涉及矛盾纠纷多,移民人员范围广。面对这些复杂的矛盾纠纷情况,他利用的农村法治宣传月和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带领司法所干警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开展法治讲座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在调解过程中,刘治军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结合法律政策和道德感情,用身边人、身边事生动直观地以案说法、以案释理,既提升了人民调解效果,又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达到了调解一案,普及一法,教育一片的效果。在他的努力下,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在辖区内安居乐业。

2018年1月10日下午16时,岑某某在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理垃圾不慎摔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岑某某家属跑到涔天河司法所反映并扬言此事不处理好,将死者尸体抬到公司涔天河项目部去讨个说法。

刘治军接到此案后,首先安慰死者家属,告诉他们政府会正确处理此事,同时,指出死者家属把尸体抬到公司项目部去阻工是违法的。然后,立即找到该公司涔天河项目部的负责人,要求他们认真对待此事,做好善后工作。2018年1月15日上午,刘治军组织死者家属与项目部负责人进行调解,并促使公司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20000元。

解民忧 他是人民群众的护航人

刘治军深知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人民群众的护航人,才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白芒营镇神仙洞村一名82岁的老人向他反映儿子2005年在广西207国道信都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过起诉法院判决交通肇事者赔偿其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扶养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52587.65元。老人从2005年法院判决法律文书生效后到2016年一直没有拿到这笔赔偿费用。为了儿子的生命钱,老人从湖南江华县到广西八步区来来回回30多次。刘治军为解决老人的难处,他帮老人书写强制申请执行书,要求法院对交通肇事者强制执行赔偿费用,并多次与法院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和沟通。在他的努力下,2018年8月1日,老人终于拿到了儿子的赔偿款。

谱和谐 他是党委政府的好助手

刘治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做好参谋助手,筑牢第一道防线,搞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为辖区和谐稳定和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2016年3月27日,石壁塘村与广西富川县某村省级边界纠纷中,刘治军多次与广西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沟通,各自做好稳控解释工作,避免了群体性群众械斗,维护了边界和谐稳定作。

2017年4月,他调入涔天河司法所后,积极调处全省一号水利工程和移民安置点纠纷50余起,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十几年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刘治军无怨无悔,默默奉献,他始终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任!用忠诚和担当筑起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用崇法和为民坚守司法行政事业!

编辑:段宇翔

作者:段宇翔 谢春明

来源:红网时刻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