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监察制度的创新研究”研讨会在长沙举行。
长沙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宋玲就课题进行了介绍。
红网时刻 记者 段宇翔 通讯员 郑亮 长沙报道
6月9日上午,“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监察制度的创新研究”研讨会在长沙举行。长沙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宋玲、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开湘、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红等法学专家及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宇敦等嘉宾、律师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宋玲就课题来源、前期研究工作、整体研究思路、研究对象、研究内容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嘉宾、律师就课题的研究内容、重点、创新性及监察法、刑诉法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衔接问题,监察制度的人权保障问题、监督问题、罪名衔接问题等监察案件中存在的疑惑进行了讨论。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目的就是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协调并进,让“纪律之笼”和“法律之笼”无缝对接。监察法实施后,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监察制度的创新研究”是教育部拟定的重点课题之一。
编辑:段宇翔
作者:段宇翔 郑亮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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