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30日讯(记者 肖依诺)打离婚官司期间,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以为“只要不说就没事”?没想到5年后前妻“翻旧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12月3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杨某与刘某于2019年离婚。2024年,杨某无意中发现,刘某在离婚诉讼期间多次从个人账户大额取现,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而这笔资金并未出现在当年的财产清单中。杨某认为,刘某故意隐瞒共同财产,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的取现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未能对资金用途、去向作出合理解释。在先前离婚诉讼中,刘某未按法院要求如实提供该银行账户流水,属故意隐瞒。
最终,法院认定该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综合金额、刘某的过错程度和双方此前诉讼情况,判决刘某向杨某支付财产分割款20万元。长沙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夫妻一方隐藏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者不分。”法官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官提醒,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负有如实申报共同财产的义务。若离婚时未被发现、未予处理的财产,后来被查实,权利人仍可另行主张分割,该财产的性质不因时间而改变,依然属于共同财产。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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