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30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罗亚莹 徐康莉)几袋看似普通的“猫粮”,竟然暗藏50万元现金。
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对一桩“猫粮藏钱”案作出判决:李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这起看似离奇的“宠物运输”,背后实为精心策划的资金转移链条。
故事,要从去年初夏的一个深夜说起。
2024年5月26日凌晨,广东韶关某镇一处偏僻路口,一辆小车停在暗处守候。一个多小时后,一辆货运车驶来,停在不远处。小车上下来一名男子,迷彩外套、头盔口罩全副武装,他四下张望,确认没有监控,才从货车上抱下几袋“猫粮”和一只猫。
回到车内,他立刻撕开包装,拨开表层猫粮,露出的一捆捆百元大钞让人触目惊心——仅这一袋,就有50万元!
猫和猫粮不过是幌子。这些钱,来自500公里外的宁乡。
不久前,家住宁乡的陈某在网络上结识了自称“王潇杰”的男子。对方以“部队服役不便操作”为借口,让陈某帮忙操作所谓的期货投资平台,并通过话术诱骗陈某不断追加资金。那50万元,正是陈某投入的其中一笔。
为转移赃款,“王潇杰”设计了猫粮藏钱的手法。他声称为了确保资金安全,与“旗下的宠物店合作”,让陈某把现金封好,塞进猫粮袋,再通过货运平台发往外地。交接地点特意选在偏僻郊区,接货人取货后,再按指示将现金转送至指定地点。
然而,当货运司机按约把“猫粮”送到韶关时,守候多时的民警果断出击,当场抓获接货人邱某(已判刑)。另一名接货人李某随后投案自首。
经查,邱某和李某按照上线“王潇杰”的安排,共接收、转移资金70万元并造成50万元损失。在此过程中,李某非法获利7000余元。
检方认定,李某明知“猫粮袋”中装的是赃款仍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责。考虑其从犯、自首、退缴大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罗亚莹 徐康莉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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